塔城镇实现矛盾纠纷动态清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8 10:10:27

近年来,维西县塔城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图为镇综治维稳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川达村罗中马组调解地基纠纷协调。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洪程) 今年以来,维西县塔城镇党委政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和预警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无历史积案、动态清零的目标,未出现群体性越级上访。

为全面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机制,塔城镇构建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按照《塔城镇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着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进基层法庭、基层派出所,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4+1”工作实施细则》,充分运用“4+1”工作法,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更加注重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对因征地拆迁、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纠纷隐患,适时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工作。

该镇坚持村级每周一次、镇级每半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对外来人口排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情动态和矛盾焦点,尽量做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四加一”工作法及时化解,不使矛盾扩大化,全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年内没有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一些群众内部矛盾的纠纷,得到及时的调解。今年1月起,塔城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6起,化解86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该镇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多部门力量有效化解较大矛盾纠纷5宗,确保了全镇内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有效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