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迪庆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访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国忠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杨勇 发布时间:2018-10-01 10:06:08

▲杨 勇

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明确提出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举全州之力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国忠接受记者专访时回顾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并介绍了今后如何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等工作。

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优良传统

马国忠介绍,迪庆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也是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民族成份最多的自治州。全州总人口41.2万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8.99%,境内居住着以藏族为主的26个民族,有藏、傈僳、纳西、彝、白等9种千人以上世居民族;州内有1个民族自治县、3个民族乡。州内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多宗教并存,还有部分群众信仰原始宗教。

迪庆位于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地,自古以来是藏羌彝文化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茶马古道要冲。这些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迪庆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元文化交融的特点。在迪庆,“一户多民族、一村多宗教”的情况非常普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兄弟民族共同生产生活,不断交流、交往、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优良传统。

做好六个坚持 树起藏区民族团结一面旗帜

马国忠说,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委、州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迪庆特色”的路子,树立了全国藏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一面旗帜。总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我州做到了“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发展引领”,着力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全州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把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支持藏区发展等重大机遇与迪庆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紧密结合,不断推进深化“四州”战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藏区群众从发展中得到实惠,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更加坚定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坚持“载体推动”,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自2013年以来,迪庆先后实施了云南省第一轮“31211”和第二轮“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先后创建了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乡(镇)、村(社区)、寺院、户和民族特色乡(镇)、村。即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特色乡镇)、22个民族特色村寨、48个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民族团结示范社区、1个和谐寺院和1000个示范户。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和“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窗口学校”。

三是坚持“文化浸润”,着力推动社会事业繁荣发展。通过举办“香格里拉五月端午赛马节”“香格里拉民族团结文化艺术周”“康巴艺术节”“民族团结(节)进步月”等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是坚持“交融促和”,着力巩固民族团结思想基础。2008年以来,连续10年开展不同主题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寺)”系列活动,以及“法律知识七进”“迪庆精神宣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月”、每年9月12日确定为“民族团结节(日)”,集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进一步筑牢全州干部群众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

五是坚持“法治护航”,着力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实施细则》,把多年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适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

六是坚持“人才支撑”,着力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全州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截至2017年底,全州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中少数民族占总数的78.57 %;厅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总数的67.65%;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5.47%;乡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2.6%。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马国忠介绍,做好新形势下迪庆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兑现“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实现“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目标。

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抓手,做到“七个深入”和“四个坚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全州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逐步满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逐步改善;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步铸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逐步加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民族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全州各项民族社会事业逐步繁荣;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感逐步提升。坚持全面统筹,重点突破;坚持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坚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坚持面向基层,全员参与。以中央治藏方略为引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四州”战略,以平等为原则、发展为根本、团结为基础、人才为关键、共同繁荣为目的,推动迪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实习生 师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