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监督执纪用好“四种形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永基卓玛 周杨 赵晓明 发布时间:2019-08-13 16:36:53

本报讯 (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周杨 赵晓明)今年以来,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严抓厚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提升“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度,灵活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据统计,今年1——7月,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2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2人次,占比63.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0人次,占比17.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0人次,占比13.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比4.9%。

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依托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廉政动态、党纪党规等,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通过主要领导讲党课、参观廉政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高举“戒尺”严惩“极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重拳高压,正风肃纪。

注重抓早抓小。前移日常教育管理关口,前移监督关口,扎牢制度篱笆。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更好地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理,及时红脸、出汗,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把纪律和规矩真正严起来、管到位,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构筑防腐堤坝。坚持履职过程既有高压惩腐的“侠骨丹心”,又有治病救人的“医者仁心”。加强宣传教育,把教育挽救干部贯穿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践行宗旨意识,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从而筑牢防腐堤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锤炼,有效完善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

同时,州纪委监委还加强了对“四种形态”运用的监督,决不允许出现以运用“四种形态”为由大案办小、小案办了,或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