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黄照森 发布时间:2020-02-18 10:29:58

香格里拉网讯 近日,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助力防疫重点单位火灾防控与社会单位复工复产,保障迪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推行“线上+线下”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在全州范围内推行消防技术指导服务,支队确定2名、各大队各确定2名消防业务骨干,组建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队,面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疑难杂症、消防宣传培训等进行无偿技术服务指导。线上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线下通过实地检查、指导、复查、培训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适用于《云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的部分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单位和场所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推行预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具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条件的单位(场所),可预约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日期。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前向本地消防救援机构预约,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本地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受理后应在预约日期组织现场检查。

实行申报材料容缺受理制度。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其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予以容缺受理并实质审查,建设单位可在消防救援机构出具审批意见前补送齐全。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州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运行智慧消防手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得分较高的单位,减少或延长检查次数,每个单位每年最多检查两次,检查周期至少六个月以上。对发现问题较多,督促后仍不整改的,列入失信违法库,违法行为从重从严处罚。

做实群众身边微型消防站点。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指导并做实村(居)委会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工作,发挥第一时间联勤协作扑救周边初期火灾的作用,并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消防宣传、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落实消防执法“一站式”政务服务举措。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增设1个消防业务受理窗口,规范消防业务受理事项,明确业务受理流程,提供消防行业有关问题咨询答疑等服务,落实“只跑一趟”便民服务要求。

推行消防培训线上服务。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积极服务行业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采取“微宣传”“微培训”等方式,指导单位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制作各类场所的系列消防宣传电子产品实时推送,向社会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及时发布消防安全信息。支队、大队通过微信平台每天向社会发布消防常识、消防要闻、消防警示片、火灾案例等消防信息,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隐患严重的单位信息。

优化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模式。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推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向单位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消防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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