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迪庆将实施八大工程 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石显尧 发布时间:2021-09-01 16:02:17

日前,州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阐释解读州委八届十三次全会通过的一个《决定》和两个《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州将实施政治引领工程、长治久安工程、培元固本工程等8大工程,着力做好25个方面的工作,来推进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

长期以来,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积极谋划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雪域高原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提出迪庆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发展定位,这既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对迪庆州长期以来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肯定和鼓舞,更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迪庆民族团结工作,交给迪庆新的时代性命题。中共迪庆州委八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迪庆州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了全州上下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就是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发展定位、目标任务和行为意志。

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苗有发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州将实施8大工程,着力做好25个方面的工作,来推进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

一是实施政治引领工程,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上做标杆。

二是实施长治久安工程,在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上做标杆。

三是实施培元固本工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做标杆。

四是实施交融促和工程,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上做标杆。

五是实施示范带动工程,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做标杆。

六是实施发展强基工程,在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上做标杆。

七是实施教育引导工程,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做标杆。

八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在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做标杆。

“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将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运用“五个第一”机制,坚持“功夫下在平时、目标贯彻始终”,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推进、半年一总结”,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围绕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目标,着力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实政治基础,让迪庆各族儿女“一心一意跟党走”的迪庆实践愈加深入人心,不断形成全州上下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体制机制,在践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做深做细做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夯实社会基础,让迪庆各族群众“像爱惜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的迪庆实践不断巩固深化,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

三是夯实思想根基,让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迪庆实践更加鲜活生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

四是夯实物质基础,让云南各族儿女“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迪庆实践越加实在具体,坚持将所有发展都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有利于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夯实制度基础,让在迪庆“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迪庆实践愈加突出明显,确保实现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成果、政策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造经验、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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