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钦县纪委监委按照《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症解决“乡案”查审不分、责任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以高质量的案件查办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乡案县审机制,进一步强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乡(镇)自办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坚持质量第一、统一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注重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强化沟通协商,坚持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对乡(镇)报审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卷宗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梳理整理共性、多发的风险点和易错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业务指导,持续促进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纪法素养和办案能力双提升,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县完成乡案县审案件7件7人。 此外,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弱、能力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在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的基础上,通过专题授课、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常态化组织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进一步提升了乡案县审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