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严控环境污染进高原 绿色发展守护大美生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8 10:55:51

走进泽当镇鲁琼工业园区,群山环绕之间,占地10亩的山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就掩映在这一片绿色中,周围鸟鸣阵阵,很难让人将其与“危险废物”联系在一起。

山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于2013年1月投入运行,设计日处理感染性及部分损伤性医疗废物3吨,是我区第一个建成投入使用,并交由专业公司托管运营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现在,我区已建成6个市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个自治区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严控环境污染进入雪域高原,全区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坚守环保底线红线高压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将保护生态作为全区的“三件大事”(发展、稳定、生态)之一和“三条底线”(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之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将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作为全区四大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全面部署。

自治区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坚持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严禁资源高消耗、能源高消费、污染高排放项目进入西藏,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尽心竭力保护好雪域高原的生态环境。

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我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环境准入标准,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一切开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保护措施,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量和污染排放量,严禁引进“三高”产业项目和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设备。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把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生态环境关,“十二五”期间共审查水电、矿产资源、工业园区等规划环评文件43份,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58万份,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问题的10个项目实施了“一票否决”。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0座,市地所在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106座、生活垃圾转运设施87座,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4.1%。加强农牧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解决了农牧区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全区有7个乡镇、17个行政村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保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为推进生活垃圾、污水的处理处置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先后开展环保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等各类环保监督活动10次。全区环保部门不断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方法,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区级定期督查、地市日常监管、县级包片旁站”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项目)9833家(个),督促整改1096家(个),对99家(个)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项目)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通过有效监管,全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坚持绿色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我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低,由此而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并不突出,但自治区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早在1999年,按照国家关于关停污染严重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决定,我区实施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专项行动。2000年关闭自治区交通建材水泥厂2条水泥生产线时,自治区贴息两年贷款3000万元帮助企业转产,充分表明了自治区治理污染的决心和信心,也正式拉开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序幕。“十五”期间,全区共关闭水泥生产线9条、土法炼油厂1家、小钢铁厂5家、小造纸厂4家、硼砂加工厂4家。

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矿产资源2道“禁采令”,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自2008年1月1日起,禁止开采砂铁(含其他重砂矿物)资源。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等,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区所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自治区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3年—2016年,先后对日喀则雪莲工贸有限公司3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和西藏高争(集团)昌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卡若、芒康2条生产线共计40.4万吨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和环保要求,暂时又不具备拆除条件的7条共计113万吨水泥落后生产线予以关停,目前已实现全区所有在产水泥生产线全部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自治区还制定了《关于建立全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2014年—2016年全区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1271辆,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2016年,全区已经实现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全面供应。同时,全区共淘汰燃煤锅炉267台,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地市级城市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用的燃煤锅炉要求配套安装脱硫除尘设施,到2017年底,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除市政供暖、供热以外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到目前为止,我区未引进化工、冶炼、炼焦、造纸等重污染企业,水、气、土壤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中国藏族网通)

责任编辑:实习生 杜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