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只有始终站稳党和人民立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实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增强党性立场,坚守为民造福的初心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在选拔培养人才上着眼于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而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客观标准就在于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政绩并非写在报告里的数字、挂在墙上的奖牌,而是从百姓的口中说出的那一句句“中国共产党好啊!”总而言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难题,多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体上看,广大党员干部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但也有少部分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有的整大场面、铺大摊子,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有的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割裂开来,只重领导评价、不重群众感受。这些行为不仅背离了为民服务的初心,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本质上是党性不纯、宗旨不牢、私心作祟的表现。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政绩的第一标准,才能真正把政绩树在民心深处。
二、把握实践要求,追求真抓实干的政绩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在实践中既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又要把握大局稳定和工作连续性。正确的政绩,是符合新发展理念、顺应发展规律、立足客观实际的实绩,是显绩与潜绩相统一、当下与长远相协调、发展与安全相兼顾的实绩。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摒弃粗放式发展思维,破除“唯GDP”“唯增长率”的路径依赖,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无效投入,不搞朝令夕改的“翻烧饼”式决策。
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接着一茬干,干出来的都是实绩。当然,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认识和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在结合新的实际的过程中,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脚踏实地把既定的科学目标、好的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三、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筑牢纠偏正向的防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自觉,也要靠制度约束,考核评价是政绩观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考核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追求和施政行为。
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关键在于树立正确导向,突出实绩实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始终。对党员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对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让党员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人才的。
要强化监督问责,健全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对政绩观偏差、搞虚假政绩、造形象工程的行为严肃查处、精准问责,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让乱作为、假作为无处遁形。
党性强则政绩正,民心正则事业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场触及心灵的思想淬炼,也是一次久久为功的实践锻造。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全党开展的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为民初心、坚守实干本色、恪守纪律底线,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方向,以过硬工作实绩回应人民期待,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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