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5:20:35
(上接2026年5月14日第2版)
(四)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有关机关接到对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杨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