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发布《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
对200个集体、300名人民陪审员
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
云南法院系统3个集体
云南司法行政系统3个集体
和8名人民陪审员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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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
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云南)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陪审员
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云南)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兰(女)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龚丽粉(女)
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金玲(女)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谭孝川(女)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福荣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毛业萍(女)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 源(女,藏族)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尔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对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发挥着重要作用。2025年,云南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出台规范参审、履职经费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万余件。
下一步,云南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持续在司法领域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和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