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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二)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全州干部群众共建新时代新迪庆的热情;
(三)普及一句普通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普及一个普法故事,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五)普及一条科学知识,强化全州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指: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学习先进典型事迹
鲍丽霞同志先进事迹
鲍丽霞现任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科长。先后5次被评“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2次,2019年云南省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和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中,2次被评为“最佳选手”。该同志运用五点服务法提升质效,完成全州社保档案规范化建设,驻村期间建立党建联建双向沟通机制,探索就业示范帮扶工作,通过国家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参与抓党建促业务机制改革、首批高层次人才招引、人才服务月等,补齐行业建设空白,秉持“严谨务实、用心作为”的态度,获得群众认可。

普及一句普通话

普及一个普法故事
公路晒粮致骑车人摔伤 责任谁来承担?
2023年秋收时节,村民在村庄附近道路上晾晒玉米,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此,因躲避一辆对行车辆,骑到晾晒的玉米上滑倒受伤。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伤后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21天,并支出2万余元医疗费。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诉至县人民法院,请求村民赔偿其相应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村民私自占用公共道路晾晒玉米,使原本的通行道路变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因躲避对行车辆骑行到村民占道晾晒的玉米上摔伤,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与村民违法占用公路晾晒玉米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造成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的主要原因,村民应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道路上堆放、倾到、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普及一条科学知识
良好的生活起居卫生习惯有哪些?
1.按时睡,按时起,每天应睡足8小时。2.夏季保证午休30~60分钟。3.睡前不要吃得太饱,喝得太多,玩得太累。4.平时保持坐、立、行走的正确姿势等。
播出频率:调频FM99.8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
播音/编辑: 松吉此姆 益西旺加 扎西德勒 和捷
编辑:鲁茸只玛
责编:杨小花
审核:李竞若
监制:王伟
©迪庆州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殷晓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