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雪域高原 同心共促团结——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里程碑式的基本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近日,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国华接受采访,就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整体框架和贯彻落实举措作了深入介绍。
谈及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王国华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一次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确认,填补了民族工作领域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立法空白,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一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王国华进一步阐述了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意义。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立法部署的重大举措;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三是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四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五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在介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整体框架和核心内容时,王国华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采用“序言+7章”的体例,共有65条,是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这部法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深入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多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安排保障监督举措,明确法律责任。
王国华介绍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特点。一是序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为叙事主线,重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示和明确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具体任务和努力方向。二是“总则”具体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明确民族团结事业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重要概念。三是“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专章,规定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坚定“五个认同”、树立正确“五观”的机制和载体。四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专章,明确了相关社会条件和要求,并针对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重点领域部署了具体的促进举措与实施路径。五是“推动共同繁荣发展”,明确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切实推动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各地区更加紧密地融为一体。六是“监督保障”专章,明确民族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保障前述章节规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七是“法律责任”专章,设置了破坏民族团结进步行为的法律责任。八是“附则”对地方制定配套法规、法律及其实施时间作出了规定。
对于我州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王国华表示,一是明确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并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修模块,确保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二是统筹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发挥“三江腹地石榴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作用,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十进”普法活动,实现全州各族群众宣讲全覆盖。三是依托一周微访谈、主播每日说法、民族领域专家解读、一线行业代表和专家学者采访等形式,多层次、多方位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加深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王国华向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学法懂法只是起点,尊法、守法、用法才是终点,让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捍卫者。”
责任编辑:鲁茸只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