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分层分类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连日来,德钦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藏传佛教寺庙和社会面三个层面同步发力,全方位、多层次掀起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热潮,推动该法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德钦县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落实举措。制定印发《德钦县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通知》,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举措,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全覆盖学习。各级党组织采取专题导学、条文解读、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逐条研读,深刻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开展自学,把学习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专题学习40余次,构建起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在宗教领域,德钦县组织各寺庙僧尼重点围绕立法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以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
面向社会面,德钦县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线上线下有机联动。线上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优势,在“德钦县融媒体中心”等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发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解读及知识竞答20余篇,营造“指尖学法”的浓厚氛围。线下依托各乡(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利用公告栏、沿街LED屏、商超宣传栏等公共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宣讲人员用本土语言把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的通俗表达。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知识问答、现场答疑等形式宣讲。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边玛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