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7月29日,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罗朝峰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张卫东,州委副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朱保福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开展现场述法,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地方立法质量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工作成效明显,法治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年度立法工作,紧扣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围绕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立法项目储备。要注重发挥“小快灵”立法优势,聚焦“小切口、特色化”靶向精准立法。要紧盯时序节点,依法推进立法项目进程,坚决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要持续加大严格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培训,严格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要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健全办案制度机制、规范程序流程、优化资源力量,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持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健全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融合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监督检查质效。要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结合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积案化解。要紧绷命案防控这根弦,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要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委员、有关州领导出席会议。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责任编辑:杨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