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第二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的空间逻辑与治理转型
方静
我州于“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州、县(市)两级全覆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州全力推进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明确提出以示范点为突破口带动全域创建,推动从单点“盆景”变为全域“风景”。这一表述不仅是创建工作的形象概括,更是一个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空间治理命题。从“盆景”到“风景”的跃升,本质上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以点带面”到“全域覆盖”的深化发展,体现了创建工作空间逻辑的系统性升级与治理范式的纵深转型。
“盆景”与“风景”:创建工作空间形态的演进逻辑
“盆景”与“风景”构成了一对具有分析价值的空间隐喻。“盆景”意味着精雕细琢的局部亮点——在特定的空间单元内集中资源、重点打造,形成可供观摩和示范的典型样本。第一轮创建中,我州累计建成5个国家级、43个省级、273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香格里拉市、德钦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个单位、2名个人荣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这些示范点和模范典型,正是创建工作以“点”上突破引领“面”上推进的集中体现,为第二轮创建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风景”则指向另一种空间形态,不是孤立的、点状的亮点陈列,而是覆盖全域、连点成片、整体协调的治理图景。从“盆景”到“风景”,意味着创建工作从“点上示范”向“面上覆盖”的进阶深化。“盆景”阶段重在探索经验、树立标杆,其价值在于“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风景”阶段则重在将示范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创建工作从“点上开花”走向“面上结果”,从“重点突破”走向“整体提升”。二者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创建工作的两个递进阶段——没有第一轮“盆景”的精耕细作,便没有第二轮“风景”的满园春色。
指标体系驱动:全域延伸的制度化路径
第二轮创建推动创建工作从“点”向“面”延伸的关键机制,在于测评指标体系的系统化构建与全域覆盖。根据国家最新测评指标,创建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照相应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我州各县(市)已将测评指标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指标体系的建立,为创建工作从“点”上示范走向“面”上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盆景”阶段,创建工作的空间分布表现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示范点,其成效依赖于特定条件下的资源集中投入。而指标体系的确立,则意味着一种普遍适用的标准化要求——不论是否被列为示范点,每一个创建主体都需对照指标推进工作、接受考核。测评体系由此构成了一张覆盖全域的“治理网格”,从制度上驱动创建工作实现空间维度的全域延伸。在此基础上,我州明确要求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对标对表国家测评指标体系,把各项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各部门,并同步谋划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这些举措共同推动创建工作从“经验驱动”向“制度驱动”、从“结果考核”向“过程治理”深度转型,以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方式确保全域创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力推进。
差异化与标准化:全域创建的空间辩证法
全域创建并不意味着“千篇一律”。恰恰相反,真正的“风景”恰恰是由差异化“盆景”有机组合而成的和谐整体。我州第二轮创建中各县(市)的差异化实践,生动诠释了标准化指标体系与差异化地方实践之间的辩证统一。
香格里拉市组建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召集人的创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专项化推进,开展全覆盖实地调研;德钦县创新提出“1234”工作思路(抓住一个关键、强化两个环节、深化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部位),将54项测评指标分类施策、靶向发力,明确7个重点培育点位,推动形成“以点串线、以块带面”的全域创建格局;维西县组建“双组长”工作专班,对照7个方面、21个测评内容、51项测评指标全面启动自查自评,深入推进“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投入资金1490万元推动建设1个示范乡(镇)、至少10个示范村。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完成1081名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州教育体育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全州206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
这一格局表明,全域创建不是以“标准化”消解“差异化”,而是在统一的指标体系框架内,充分激发各空间单元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指标体系提供的是“规定动作”和底线要求,而各县(市)、各部门则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设计“自选动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建路径。这体现了一种“标准化前提下的差异化”——既保证了全域创建的方向一致和质量底线,又避免了僵化执行,充分调动了基层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治理范式的深层转换:从示范引领到系统重塑
从“盆景”到“风景”的空间跃升,本质上是创建工作治理范式的一次系统性升级。“盆景”阶段遵循的是“示范引领”的逻辑——在资源有限、经验不足的条件下,优先打造若干亮点,通过先行先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种逻辑在创建初期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第一轮创建正是凭借这一路径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为第二轮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制度经验。
进入第二轮创建,工作重心转向“系统重塑”的逻辑——不是将资源集中在少数亮点上的重复投入,而是将第一轮积累的示范经验转化为制度化的标准、规范化的流程和常态化的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覆盖每一个空间单元、融入每一项日常工作。“系统重塑”不是对“示范引领”的否定,而是对其成果的制度化巩固和系统化提升——将“点”上的有效做法上升为“面”上的普遍要求,使创建工作的成效不再依赖于特定条件下的“盆景式”精养,而是依托制度化的“风景式”共建,是对第一轮创建成果的深化、拓展和制度化。
进入“十五五”时期,我州锚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目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从“盆景”到“风景”的空间跃升,正是这一目标在创建工作中的具体展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需要“点”上示范的引领带动,更需要“面”上全域的深厚根基。“风景”的形成,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独树一帜”走向“百花齐放”的必然结果,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典型塑造”走向“社会共识”的深层体现。我州以第二轮创建为契机推动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程融入,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从示范点的“高地”向全域流淌、从制度规范向日常实践扎根,让民族团结的“风景”成为我州的鲜明底色。这一路径,彰显了我州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先行示范”与“全域覆盖”相结合的方法论自觉,也为民族地区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供了富有启示的实践样本。从精心培育的“盆景”到漫山遍野的“风景”,我州正在展开的是一幅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美画卷。这幅画卷的底色,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雪域高原的深厚扎根;这幅画卷的前景,是我州各族儿女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携手同行的坚定步伐——这是迪庆高原上的时代风景,更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注脚。
责任编辑:鲁茸只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