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高原生态屏障 永葆绿美迪庆底色

近年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26年上半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发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十四五”期间,我州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重污染天数为0天,PM2.5浓度稳定在13至14.3微克/立方米之间。2026年上半年,香格里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100%,PM2.5浓度降至12.2微克/立方米,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指标持续优化,功能区声环境夜间达标率95.6%、昼间达标率97.6%。
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全州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十四五”以来,共排查整治排口151个。纳帕海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建立64个排污口动态监管清单,达拉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完工率达50%。中央巡视反馈“群众反映污水乱排放问题”涉及的32个问题中,24个已完成整改销号,其余正按时序推进。2026年上半年,国控断面水体优良比例保持100%,省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为93.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
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有效。“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2328.93亩,完成下达任务数的101%;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6.5%,超过国家和省下达目标任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55万亩以上,覆盖率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2026年上半年,完成76个污染源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现场核查,强化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查整治,共排查点位2229个,列入问题清单点位65个,已整改销号59个。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60.4%,垃圾收集转运实现全覆盖。
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推进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我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63.26%,森林覆盖率达63.98%,位居全省第三。全州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际重要湿地2个,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实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项目,对调查出的潜在外来入侵物种开展针对性防治。2026年上半年,联合11个部门印发实施《迪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6—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双月遥感监测点位现场核查有序推进。
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十四五”期间,全州建成公园68个,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922.99公顷,绿地率3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71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7.95%。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全州可供暖面积达800万平方米,实际供暖181.2万平方米,建成燃气管道319.61公里,燃气普及率达87.76%,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积极探索“景区+村民小组+农户”旅游扶贫模式,全州景区直接及间接带动村民5600余户2.8万余人增收,平均每户年增收1.26万元,景区反哺资金达3亿元。
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期间,我州印发实施《迪庆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2家水泥厂开展碳排放量核算和第三方核查,签订降碳承诺书并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2家水泥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阶段性任务,正式加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碳排放权交易预配额分配。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26年上半年,全州查询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175家次,出具符合性分析报告139份,审批建设项目11个;对94个重点项目发放环评服务通知单65份,开展技术咨询及现场帮扶53次,完成24个新能源储备项目要素复核。
环境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十四五”期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39人次,检查企业2200余家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8件,罚款630.98万元。2026年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检查企业12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件,罚款14.5万元;聚焦矿山、危废、尾矿库、涉重金属、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开展2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企业20余家次。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丰硕。2022年11月,我州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2月,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维西县成功创建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德钦县、维西县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年上半年,完成2022年至2025年示范区建设指标上报工作,持续巩固创建成效。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推进。2026年上半年,按月调度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6次,针对超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下发督办函,牵头起草督察超期整改攻坚方案,印发“生态为民”行动实施方案。中央巡视反馈的32个污水乱排问题中24个已完成验收销号;州委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中3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饮用水水源地审计反馈的28个问题中17个已完成整改。针对上级调研指出的问题,制定专项验收销号方案,实地检查相关点位生态修复和复垦修复情况,逐项推动整改落地。
资金保障持续强化 绿色发展动能增强
“十四五”以来,我州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生态环境系统累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2677.3万元,各项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全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累计达43.2亿元,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6年上半年,农村污水治理到位资金9800余万元,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持续强化。
“十四五”以来,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低碳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下一步,我州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展现更大作为。
责任编辑:邹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