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举办“两学一做”专题培训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31 08:49:06

杨玉兰主讲 袁学红主持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8月29日,州法院邀请原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昆明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杨玉兰作题为《冤错案件平反引起的思考》专题讲座,州法院院长袁学红主持讲座。

据了解,杨玉兰是全国著名法律工作者,她的多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学论文,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被全国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入选《中国杰出女性词典》。

杨玉兰说,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件平反后,国内先后平反了一批冤错案件。司法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作为法律工作者如何才能树立好法官形象,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值得认真思考,特别是司法改革后对错案将采取终身追究制,对我们法官开展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结合实际案例,杨玉兰说,对冤错案件的发生要树立四个充分认识,一是充分认识冤错案件的危害性,一旦发生对当事人、对司法形象、司法公正、对办案法官形象以及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都将造成伤害;二是充分认识现实依然存在发生冤错案件的基础,我国人治现象长期存在、现代法治体系的滞后,“运动式”办案以及认识的局限性、技术鉴定的限制都会造成冤错案件的发生;三是充分认识总结好发生冤错案件的紧迫性,通过分析冤错案件,90%以上原因是司法人员主观因素造成的,通过改进我们的工作可以避免发生;四是充分认识防范冤错案件发生底线的重要性,作为法官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依法公正审判,保障公民的人权、私权,把错案当作洪水猛兽挡在法院大门外。

杨玉兰认为,防范冤错案件发生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法官必须有让法律流淌在血液中的法治信仰,死守奉献法律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死守法治三要素,以服从法律为天职,以捍卫法律为光荣,以违法审判为耻辱,以枉法裁判为罪过;二是法官必须重视审判方法的研究和运用,防止疑案发生是避免冤错案件发生的要害和基础;三是法官必须树立程序公正优先的意识;四是法官必须认识强素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五是法院必须有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做到司法为民,培养一批利国利民、公正执法的法官人才队伍。希望迪庆广大法官珍惜法官职业的尊荣,珍惜评判是非的神圣一票,珍惜每一次对正义维护、对善良抚慰、对邪恶制裁的权利运用,为法治迪庆建设作出实际贡献。

州纪委、州政法委相关领导,州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学习,三县(市)法院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参加学习。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