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强扶贫领域执纪问责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杨勇 李云凯 发布时间:2018-09-19 09:55:19

州纪委监委梳理出五大类问题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通讯员 李云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我州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全州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关注扶贫领域出现的五大类问题。

据统计,从2017年起到今年9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596件,办结3548件。从2017年1月到2018年8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38件,问责党组织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问责3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经过梳理,我州纪检监察部门所查处问题主要分为五大类。

一是落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有: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党委在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中连续3个月工作推进不力,连续两次在全市督察考核中排名垫底。香格里拉市纪委对该乡党委班子进行了集体通报问责。这个案例警醒我们,对扶贫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作为地方党政“一把手”,一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好一方脱贫。

二是贪污扶贫资金。典型案例有:维西县康普乡政府财政所原工作人员李迎花,从2012年到2017年的5年之间,利用会计职务之便,通过私立账目、伪造花名册等手段,挪用公款20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后偿还4万多元,造成国家200多万元的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维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要树立扶贫资金是“高压线”的底线思维,坚决不能触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工作中漏洞,对重点岗位的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是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例有: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政府对上级下拨的征地拆迁、易地搬迁等项目扶贫资金,以假合同、假协议等方式挪作他用。2018年1月,香格里拉市纪委对涉及此问题的该乡党委书记、乡长等共7名公职人员分别进行了问责和党政处分。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提醒,扶贫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确需统筹使用也要按规定上报,并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

四是推动扶贫工作不力。此类问题查处较多,涉及其中的既有干部也有职工。典型例子如:德钦县有两名基层工作人员因录入扶贫资料不及时影响了全县工作,被该县纪委进行问责处理。对此类问题,州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分析,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全州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绝不能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影响全局。

五是项目违规招投标。香格里拉市五境乡在实施太阳能路灯项目中分拆项目资金、避开招投标程序、补签合同、伪造会议记录。香格里拉市纪委查实后对该乡党委书记、乡长分别进行了通报问责。州纪委监委提醒,当前基层推进扶贫工作中要实施很多项目,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干部清正廉洁,增强群众对脱贫工作的信心,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何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