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某某数罪并罚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2 09:19:12

    案例:4月4日,德钦县公安局接奔子栏派出所电话称,其辖区内青某某有持有枪支、私藏枪支的嫌疑。接报后,德钦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青某某住宅进行搜查,按青某某所说的位置查获疑似枪支3支,青某某还委托其妹夫普某某从普拉山上的帐篷将其私藏的疑似枪支1支上缴。在搜查过程中,还查获疑似子弹750发,疑似炸药136筒(计20707.93克),疑似电雷管169枚,疑似电雷管线7根,疑似导火线21.58米。2019年4月5日,德钦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县公安局移送的线索,对被告人青某某家进行搜查,查获野生动物尸体6具,野生动物制品5件。经鉴定,其中3只林麝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只斑羚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鬣羚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分析:青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青某某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七条第一、三款和六十九条之规定,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对被告人青某某进行判决(2020)云34刑初1号:青某某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0元。(来源:迪庆州委普法办 州司法局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