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登山、徒步活动安全与行为守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0 10:14:22

一、制定背景与政策依据

(一)政策背景

1.战略驱动:2024年10月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云南“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发展集聚区、体验区的意见》,2025年迪庆州出台《迪庆打造云南“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发展集聚区、体验区、世界徒步圣地实施方案》,明确“世界徒步圣地”建设目标,为本守则制定奠定基础。

2.任务落实:承接州委深改办“规范户外运动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及州政府专班分工要求,历经9个月政策梳理、现状调研与专家论证后形成本守则。

3.定位调整:因缺乏上位法支撑、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待完善,原计划的《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为“行为守则”,以基础性要求实现底线约束,后续将逐步升级为法规性文件。

(二)政策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为核心上位法,严格遵循云南省“两区”建设意见及迪庆“两区一圣地”实施方案精神。

二、核心条款与指标解读

(一)基本界定

1.适用范围:覆盖迪庆州行政区域内登山、徒步、越野、探险、攀岩、攀冰、滑雪等活动及经营行为,约束四类主体——参与者、从业者、经营主体、沿线服务村庄及群众。

2.制定目的:规范活动行为,推动登山徒步运动科学、安全、绿色开发,助力“世界徒步圣地”建设。

(二)活动区域管控

1.线路使用规则

(1)仅限在政府公布或授权开发的线路/景区开展活动,严禁进入“黑名单”区域;

(2)必须沿用原有生产生活林道、步道,禁止私开新路,严禁攀登明令禁止的山峰。此规定旨在解决生态破坏、活动无序问题,降低迷路与救援风险。

2.建设要求

(1)遵循“生态优先、最小干预”原则,禁止大规模开挖、填方、爆破等改变地形的行为;

(2)建设内容仅限排险、排水、标识标牌、休息站、垃圾收储、应急救援等必要设施,杜绝非必要硬化工程,实现“环境影响最小化”。

(三)安全管理规范

1.人流限量标准:以4500米海拔(迪庆雪线起点与生态临界点)为界。

(1)4500米以下区域:每公里每日≤200人(参考尼汝、无底湖等线路调研,平衡活动需求与生态保护);

(2)4500米以上区域:每公里每日≤50人。

2.领队强制要求:团队需配备不少于2名持资格证书的专业领队,领队须熟知活动区域情况;4500米以下区域领队与活动者比例≥1:8,4500米以上区域比例≥1:2。

3.装备与物资管理:强制装备分海拔细化。

(1)4500米以下需携带冲锋衣、登山杖、头灯等14类物品;

(2)4500米以上额外增加雪套、冰爪、冰镐等冲顶装备;露营需配备防寒帐篷、睡袋等;

(3)食物按实际天数双份准备,信号盲区必须携带卫星电话,统一购买意外险。

4.野外用火管控:森林草原防火期(高火险期)内,防火区严禁任何形式野外用火。

(四)生态保护准则

1.核心原则:实行生态保护优先,主动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敏感区域,避让珍稀古树名木。

2.禁止行为清单:

(1)严禁采挖植物、腐殖土、药材、砂石;

(2)严禁采摘松茸、松露等禁止采摘的山货;

(3)严禁投喂、追赶野生动物或破坏巢穴,禁止野外丢弃垃圾及废旧装备(需原路带回收储地)。

(五)责任划分与应急处置

1.经营主体责任:

(1)公示负责人电话、食宿费用、领队资质、投诉渠道等信息;

(2)承担运营区域护林防火、安全保障、生态保护、垃圾收储、应急救援、舆情处置等工作;

(3)禁止恶意压价、垄断经营,严禁虚假宣传或擅自变更行程。

2.参与者与从业者责任:

(1)尊重民族习俗,敬畏神山圣水,不污染宗教信仰地;

(2)配合安全警示与应急措施,不随意录制传播非法音视频;

(3)沿线服务村庄需明码标价,严禁强买强卖。

3.应急管理要求:

(1)领队遇极端天气或重大风险可启动熔断机制,发生事故需立即施救并1小时内报经营主体、属地政府及公安;

(2)经营主体与属地政府接报后1小时内核实上报县(市)政府及体育部门;

(3)相关主体需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培训与演练。

三、实施保障与说明

(一)解释与施行:由迪庆州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跨部门职责由其牵头协调;自2025年10月17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二)监督机制:所有主体接受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违规行为劝阻、投诉和举报。

(来源: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杨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