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清算工作进展通报,我州作为云南省率先完成上年度医保清算的两个统筹地区之一,获国家医保局点名表扬。这一成绩的背后,是我州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局DRG付费改革工作部署,以“三个到位”为抓手,跑出医保支付改革“加速度”的生动实践。
作为全省非试点州市,我州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2025年度DRG付费清算及基金拨付工作。此次清算覆盖全州20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涉及3.76万人次住院病例,实现数据核对零差错、基金拨付零延误,不仅为DRG改革提质增效筑牢坚实基础,也为全省非试点地区推进DRG清算工作提供了宝贵实践样本。
为确保清算工作高效推进,我州医保部门坚持高位统筹、闭环推进,从制度执行等维度精准发力,破解清算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制度层面,严格遵循省级DRG清算规则,制定下发DRG付费绩效评价办法及迪庆州清算流程时间表,细化清算步骤,并将绩效评价办法嵌入省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管理子系统,通过“日常管理+系统取数”模式,一键生成绩效评价结果,使清算流程更规范、效率更高。聚焦关键环节,重点做好特例单议评审、基金费率核算、质量保证金清算等工作,全年累计组织特例单议评审896份,通过率达41.85%,在严控基金风险的同时,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就医权益。在执行层面,统筹州县两级医保经办力量,明确“数据核对、资金核算、政策答疑、资金拨付”四条工作主线,快速响应并解决清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DRG付费清算工作的圆满完成,标志着我州DRG支付方式运行更趋成熟,既守住了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又提升了经办服务效能。
州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DRG付费改革,健全清算长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与绩效管控,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以更实举措、更高标准保障群众就医权益,为推动全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单珍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