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雪域高原的生态底色常驻常新——访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副局长王平

在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就德钦县如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取得了哪些成效,记者采访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副局长王平。
记者:您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相较于以往零散的环保专项法律,在制度、监管和治理层面主要有哪些重大调整?对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哪些改变?
王平:生态环境法典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编订纂修,相比过去的单行专项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最大的变化就是从分散治污转向系统治理、从单项管控转向全链条闭环,使基层实操更加清晰、更加严格、更加系统。
立法体系更统一。以往环保工作依据的10余部单行法律,不同领域的监管标准、执法尺度不统一,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或交叉重叠。生态环境法典统一整合了环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水、气、土、噪声、固废、生态保护一把尺子、一套标准,让环评审批、监测、执法有了统一、权威的法律依据。
治理链条更完整。过去的单行法律侧重末端治污,生态环境法典补齐了制度短板,新增了源头预防、过程严管、生态修复、绿色低碳、终身追责全链条要求,把事前准入、日常监管、问题整改、生态修复、责任追究全部贯通,倒逼治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变。
监管要求更精细、责任更严实。相比过去的单行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固废全过程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保护、流域协同治理、面源污染管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基层重点工作提出了更细化、更具约束力的要求,追责问责、生态修复的硬性要求更加明确,推动基层监管更加规范、治理更加精准。
治理理念更贴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过去的单行法律侧重污染管控,生态环境法典新增绿色低碳发展独立一编,把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准入、产业管控深度融合,既守牢生态底线,又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记者:德钦县是如何对照生态环境法典以法促治、实干落地的?有哪些具体工作成效?
王平: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后、施行前,德钦县组织全员轮训和制度对标;施行后,坚持把生态环境法典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学法备战、对标提质、以法促治。
对标治污标准,扎实推进全域污染防治。提前对照生态环境法典关于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水源地风险排查,规范餐饮油烟、汽修VOCs、加油站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污染源监管,完成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隐患排查,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目前,德钦县主要江河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地表水Ⅰ类优良标准,达标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100%;城市功能区噪声昼夜间总达标率达100%;规范处置各类固废134.4吨,全县行政村治理管控率达69.35%。
对标监管追责要求,从严抓实执法督察整改。对照生态环境法典从严监管、问题修复、追责问责的硬性要求,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上半年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4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整治,引导企业规范环境管理。闭环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逐项核查销号,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同时畅通群众环境诉求渠道,高效办结各类环保投诉举报18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构建全民共治的良好格局。
对标源头管控要求,优化服务、完善长效机制。紧扣生态环境法典源头预防、绿色发展、全过程治理的工作导向,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完成113家次建设项目符合性查询,出具94份管控意见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叠图分析意见,发出80份环评审批服务单,开展重点项目技术咨询帮扶12次,审批备案1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完成16家排污单位2025年度执行报告质量审核,协同编制《德钦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打牢基础。
责任编辑:杨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