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之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2 09:31:06

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提名产生代表候选人。

2.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

3.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名推荐。

4.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在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之前安排到选区。

5.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迪庆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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