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制定出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州政府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立足全州行业实际,紧扣规范经营、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核心,明确网约车全流程管理要求,划定行业发展红线、筑牢安全运营底线、完善多方权益保障线,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乘客、驾驶员、平台企业合法权益。
《实施细则》是我州落实国家网约车管理规定、回应行业发展诉求、优化出行服务的务实举措,严格遵循“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结合地域出行特点,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将助力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融合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实施细则》实行分级许可管理模式,厘清州、县(市)两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破解行业监管难题。州交通运输局按照“一州一证”模式,统一负责网约车平台企业许可,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同时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立足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网约车车辆许可,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有效避免管理重叠与责任空白,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效率,为行业规范发展筑牢制度框架。
《实施细则》严格对标国家网约车管理办法,从严设定平台、驾驶员、车辆准入标准,从源头把控运营安全。车辆准入方面,明确限定为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其中5座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6、7座车按差异化原则纳入包车、定制客运管理;车辆初次登记至申请运营不超过4年,技术性能完全符合运营安全要求;车辆所有人可为平台公司、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兼顾行业规范管控与市场发展活力。同时,强化安全保障硬性要求,明确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每小时,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不低于100万元,以刚性安全标准,全方位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夯实行业安全运营根基。
《实施细则》构建“严准入、强监管、硬退出”全链条管理体系,全力肃清行业乱象。退出机制方面,针对平台企业设定180天未向政府监管平台上传数据自动退出机制,不符合许可条件被清退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网约车经营许可,严防空壳公司扰乱市场;针对运营车辆,若出现所有权转移、使用性质变更、1年内无正当理由未产生营运订单等情形,一律退出运营市场,杜绝许可证倒买倒卖、“僵尸车辆”等问题。同时对平台、聚合平台、驾驶员、乘客四方的经营行为与责任作出明确规范,平台企业履行承运人责任,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推动巡网融合发展;聚合平台不得接入无证平台、不得干预市场价格;驾驶员文明规范营运,严禁巡游揽客;乘客依法支付运费、遵守乘车规则,形成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行业发展格局。
《实施细则》紧扣网约车从业人员实际诉求,推出多项减负举措,切实降低从业成本。全面规范办证成本,梳理从业资格证办理流程,公开发布考试题库、免费组织考试并办理证件,简化准入流程;全面降低管理成本,放开私户车辆准入,驾驶员可自主选择合作平台,交通运输部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收取费用;全面降低经营成本,允许驾驶员自主选择购车渠道,杜绝中间商加价,同时联动相关部门优化保险费用,切实减轻从业人员经济负担。此外,全州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工会组织,加快“司机驿站”建设,开展暖心慰问、困难帮扶等活动,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及时解决驾驶员诉求,全力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传递行业温暖。
下一步,我州将以《实施细则》施行为契机,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从严行业监管执法,规范各类经营行为,持续优化服务举措,推动全州网约车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助力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提质增效。
(州交通运输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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