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黑熊等野生动物肇事伤人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白马雪山保护区管护局维西分局,县国有林场各分场:
近年来,随着我县森林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黑熊等野生动物栖息地范围逐步扩大,给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全县采摘野生食用菌高峰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黑熊等野生动物伤人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严防伤人事件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针对黑熊、蛇等野生动物在村民生产生活区域内频繁出没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深入各村、组等人 口密集活动区,采取设置警示牌、书写宣传标语、 印发宣传资料、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黑熊、蛇等伤人动物生活习性,尽量避免独自一人进山,进山后要将入山信息告知亲人,遇见黑熊、蛇及不认识的野生动物,不要围观,挑衅和轰赶,更不能随意捕捉和猎杀,以免伤人和触犯法律,应立即做好防护并远离野生动物。
二、 采取措施, 强化应急保障
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林情及时采取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科学处置涉野生动物应急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若发生野生动物肇事致人伤亡案件,各乡(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并第一时间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报案(保险理赔服务电话:19908875009 、95518)。
三、 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工作,辖区禁止私自设置铁笼、捕兽夹、陷阱等,非法猎捕和杀害野生动物,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和买卖、运输、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如确实需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区域采取猎捕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猎捕行政许可事项。
一、进入林区要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发现熊踪迹时尽快离开。上山时也可带家犬,狗的嗅觉灵敏,能提前发现熊的踪迹,以便人被熊攻击前逃离。
二、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熊经常活动区域,尽量选择多人结伴,尽量不要早出晚归和单独外出,避免被熊伤害。
三、要途经熊栖息区域之前可通过大声吼叫、播放音乐、敲打树枝等制造声响 ,使熊提前逃离人行走的路线。
四、熊在生产生活区域活动时,可燃烧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易燃物(如废弃轮胎、旧胶鞋等),用刺激性气味使熊远离生产生活区域。也可以通过喇叭大声播放音乐、燃放鞭炮等措施,让熊远离生产生活区域。
五、如遇到黑熊进入村庄或生产生活区域,切不可主动攻击或与其长久周旋,要想办法尽快离开黑熊所在地,做到不要惊慌。及时通知周边其他人做好防范,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户外活动时,携带风油精等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驱赶蛇类,衣着应穿着长袖长裤、长靴,并尽量将裤腿塞入袜子或靴子里, 以减少皮肤裸露, 降低被蛇咬伤的风险。
七、使用棍子或其他工具,在穿越草丛或灌木时,用棍子不断拍打前方草丛, 以驱赶蛇类。
责任编辑:和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