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升级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考察云南时,就对云南提出了“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殷切期望、重大要求。省委、省政府结合我州涉藏地方的特点,明确要求我州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走在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我州成功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在总结首轮创建经验、部署后续工作时,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的初步构想,将其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升级的核心目标。2023年,我州印发《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作为核心任务,提出通过打造新时代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提供有力支撑,让我州创建工作走在全国涉藏地区前列。2026年,我州立足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深化示范州建设核心任务,锚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目标,将标杆定位与深化第二轮创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度结合,为奋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凝聚力量。
当前,深化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是我州立足州情、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民族工作主线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州高质量发展、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维护边疆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为全州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汇聚各族群众磅礴力量。
固本定向,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深化示范州建设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105年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党带领中国人民迈过一道道沟坎,取得一次次胜利,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我州作为全省唯一的涉藏自治州,立足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恪守政治忠诚,把稳前进航向。当前,我州正处在“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推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州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将深化第二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奋力谱写新时代迪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一要抓实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持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五个第一”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二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重要培训课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扎根雪域高原。
凝心铸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我州抓住文化认同这个根本,始终坚持“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将传承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合,实施文化润心工程,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融合发展,绘就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深化理论研究,凝聚实践共识。立足我州实际,依托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中心,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示范州建设提质升级等开展调查与研究,挖掘、整理、宣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为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厚植理论根基。
夯实思想根基,强化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江腹地石榴红”宣讲阵地,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寺庙、进企业,坚定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五个认同”。
深耕文化润心,筑牢团结根基。实施“枝繁叶茂”工程,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以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为例,以弦子锅庄、阿尺木刮、塔城热巴等传统民族文化为依托,与周边热巴队、玛丽玛萨传统文化表演队、传统藏式手工艺制作团等达成协议,为游客提供民族歌舞表演,让其充分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互嵌共生,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的核心任务。我州全面落实“三江腹地石榴红”工程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层面深度互嵌,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厚植手足情谊。
一是抓实空间互嵌,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坚持城乡一体规划、统筹建设,在城乡新建小区、易地搬迁安置点统一规划多民族混居格局,完善共享公共服务设施,让各民族群众就近交往交流、互帮互助。
二是抓实文化互嵌,促进文化互鉴共享。丰富文化活动,“同过一个节,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支舞”,健全“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节庆矩阵,推动实现文化活起来,人心聚起来。促进语言互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打破语言壁垒,拉近心理距离,提升沟通能力,增进各民族兄弟姐妹情感交流。
三是抓实经济互嵌,推进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做强文旅产业,按照“3331”工作思路,擦亮世界的“香格里拉”文旅品牌。做优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围绕葡萄、中药材、特色畜禽、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吸纳各民族群众共同协作经营;做优做好绿色能源产业,稳步推进水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做活做新绿色矿业,推动矿业改造升级、稳产增产,让各族群众在共享发展红利中增进感情、凝聚共识、深化团结。
四是抓实社会互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同心营、干部双向交流等活动,推动机关、学校、寺院结对共建民族团结对子,开展邻里互助、矛盾联调、节日共庆等活动,消解地域、民族隔阂,营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
五是抓实心理互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挖掘红二、六军团过迪庆、“兴盛番族”等红色民族团结故事,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携手奋进的先进事迹,让团结互助成为各族群众的行动自觉。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迪庆实践,实施“润心同向”工程升级行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宗教和顺与示范州建设互促共进。
共同富裕,开创迪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要求,也是深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目的,围绕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我州坚持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来保障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民族相融。立足我州资源优势,聚力培育高原特色农业、文旅、绿色能源、绿色矿业等特色产业,激发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旅融合、民生改善的内生动力,激活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能,拓宽各族群众增收渠道,夯实各族群众共同繁荣发展的物质根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补齐发展短板,促进民族团结。立足我州发展基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深化第二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为抓手,打通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创造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的现实条件,硬件提质带动人心相融,不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法治赋能,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要求“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州作为全国较早开展民族地方立法的地区,已出台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推动示范州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以法治护航为示范州建设提质升级。
做实法治宣传。扎实开展“九五”普法,持续开展法律“七进”,将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校园课堂、寺院学习内容,创新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法律根基,让法治成为深化示范州建设的重要遵循。
优化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民族领域、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大事不出,小事可控,为示范州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州将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推动各民族在雪域高原上守望相助、携手并进,共同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作者:中共迪庆州委党校 蔡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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