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谱写迪庆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我州作为云南省唯一的涉藏州,地处滇川藏三省区接合部,是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前沿阵地。2021年以来,我州及三县(市)均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历史性突破。立足新的发展阶段,推进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是我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实践,是统筹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迪庆建设的发展需要,必须锚定主线、守正创新,推动示范创建从“全覆盖”迈向“高质量”,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固本拓新:第一轮创建的实践成效与经验启示
第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期间,我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求,立足涉藏地区实际,走出一条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路径,为第二轮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高位统筹的创建格局。我州建立由州委书记、州长“双组长”牵头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五个第一”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巡视巡察内容,压实州、县(市)、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先后出台《中共迪庆州委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为奋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迪庆建设凝聚强大合力的决定》等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法治护航实践,夯实民族团结制度根基。2010年,我州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022年完成修订,与国家、云南省相关法规形成配套衔接的民族工作法治体系,为地方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提供迪庆样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迪庆实践,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涉民族因素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阶段。依法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迪庆实践,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各项制度,持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全州连续17年保持“大事不出、小事可控”的稳定态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从2020年95.8%提升至2025年底的98.3%。
坚持思想浸润人心,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我州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构建起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四位一体的常态化宣传教育体系。建强“三江腹地石榴红”宣讲团、高原牧区流动党校等基层宣讲队伍,采取火塘会、院坝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一线开展宣讲,实现全州29个乡镇巡回宣讲全覆盖。深入实施“润心”工程,常态化开展机关“忠诚”教育、农村“感恩”教育、寺院“法治”教育、学校“爱国”教育。持续擦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研学品牌,广泛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交流研学活动。稳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推动共同体理念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理念。
坚持全域示范引领,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现实场域。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接续实施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累计建成5个国家级、43个省级、273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打造省、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三项计划”教育实践示范基地17个,培育一批互嵌式示范社区,推动创建从“盆景”向全域“风景”转变。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成为常态,涌现大量多民族和睦家庭,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形成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生动社会图景。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更要辩证看待创建短板。对照第二轮创建新标准、新要求,部分领域仍存在创建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共同体理念具象化实践载体不足、基层创建质效不均衡、经验提炼转化有待加强等问题。第二轮创建不是第一轮的简单复制,而是内涵迭代、标准升级、效能提升,必须推动创建逻辑从重挂牌、重点位向重实效、重人心凝聚转变。
把准方向:深刻把握第二轮创建的核心逻辑
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核心是牢牢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完整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立足我州实际,正确把握四组辩证关系,确保第二轮创建行稳致远。
把握好主线引领与整体推进的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衡量我州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尺,不能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简单等同于开展活动、评先授牌。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经济建设、基层治理、文化建设、民生保障、宗教事务治理全过程,把主线要求嵌入政策出台、项目落地、日常管理各环节,纠正“创建是民宗部门专属任务”的片面认知,实现各领域工作与创建同向发力。
把握好点上出彩与面上提质的关系。第一轮创建重点在于培育示范典型,第二轮创建既要持续巩固提升现有示范点位,更要着力补齐乡镇、村组(社区)、新业态等新组织创建薄弱环节,推动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实现典型示范带动全域提质,让每一个社区、村寨、机关学校都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阵地。
把握好继承经验与创新载体的关系。要传承首轮创建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用好旅游促“三交”、体育促“三交”等新模式,创新“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载体,打造更多贴合我州实际、群众乐于参与的有形载体,让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可感可及。
把握好形式规范与实践实效的关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摒弃重材料、轻实效的倾向,坚持问题导向,把破解民族工作现实难题、化解风险隐患、增进民生福祉、凝聚人心作为创建成效的评判标准,坚决杜绝“材料政绩”,让创建成效体现在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现实成果上。
实干提质:奋力书写第二轮创建迪庆答卷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要以更高站位抓实思想铸魂、文化润心、交融互嵌、发展赋能、治理提效、党建引领等工作,高标准推进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化思想铸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学校思政教学内容。持续建强用好“三江腹地石榴红”宣讲队伍,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化宣讲,把理论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的家常话。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工程,挖掘整理迪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史实,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迭代升级“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研学品牌,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促进交融互嵌,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实践路径。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统筹城乡布局与公共服务配置,持续建设互嵌式示范社区,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两新”组织、新业态群体延伸,做实做细创建“十进”活动。依托世界的“香格里拉”文旅资源,深化旅游促“三交”、体育促“三交”实践,在文旅消费、节庆活动中搭建各民族互动交往平台。常态化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示范家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聚焦青少年群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丰富校园民族团结主题实践,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强化发展赋能,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内涵融入高质量发展全过程。接续推进第五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推动示范创建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产业兴旺、民族团结、生态宜居的示范村镇。立足我州资源禀赋,做强特色文旅、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等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持续补齐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各族群众实实在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身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进“五个认同”。持续完善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破除地理阻隔,为各民族流动融居创造硬件条件。
提升治理效能,守好民族团结与国家安全底线。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的贯彻实施,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健全风险研判、排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做到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迪庆实践,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迪庆实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健全创建考核督导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创建格局。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创建强大合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第二轮创建全过程。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创建深度融合。对标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建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常态化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宣讲民族政策、参与创建实践,形成党员示范、群众跟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钉钉子精神抓实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全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凝聚起全州各族群众同心奋进的磅礴力量,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迪庆建设的时代篇章。
(作者单位:中共维西县委党校)
责任编辑:鲁茸追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