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系统性提升,取得历史性成就,雪域高原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发展更可持续。


迪庆立足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不断深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起“三屏两带三区、一核两轴四组团”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通过筑牢梅里雪山—碧罗雪山、白马雪山、哈巴雪山—红山三大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区域生态安全基石日益稳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我州国土总面积的63.26%,森林覆盖率达63.98%。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建设,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处置,为高质量发展拓展了绿色空间。

制度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我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将生态环保目标纳入政绩考核。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严明的责任链条。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创新建立滇川藏毗邻地区协调机制。司法保护同步加强,国家公园法庭、生态警务站的设立,开创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迪庆最亮的底色。“十四五”期间,全州环境监测网络持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高位稳定,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保持100%,位居全省首位,细颗粒物(PM2.5)浓度保持在优异水平。声环境质量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生态质量指数(EQI)稳定在“一类”水平。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连续多年获省级考核“优秀”等级。通过实施一系列重点减排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均超额完成,从源头削减了环境污染负荷,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决抓好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各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群众环境投诉举报高效办结。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十四五”以来,开展大量现场检查,查处多起环境违法行为,以严格监管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有效维护了环境法治权威和市场秩序。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是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抓手。迪庆深入推进州县乡村四级联创,成功创建一大批州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022年,迪庆州成功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行列;2023年德钦县、维西县同步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标志着我州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探索迈入了示范引领的新阶段。


迪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通过落实生态补偿、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发展生态产业,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让群众在守护生态中获益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常年位居全省前列,反映了各族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充分肯定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站在新的起点,迪庆将继续锚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方位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纵深推进污染防治,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地和美丽中国示范样板,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杨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