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迪庆石油分公司员工离职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1:1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迪庆石油分公司加油站自2026年1月至今,共有3名员工离职未按照要求进行离职职业健康体检。经当事人承诺,自愿放弃离职体检,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迪庆石油分公司无关。
现将具体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迪庆石油分公司
2026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杨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