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救助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0 16:47:07

1、政策依据:《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云民保〔2006〕4号)、《云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云民保〔2008〕25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迪庆州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09〕130号)。

2、救助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因病、因灾造成极度困难的农村居民、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患者。

3、救助内容:在确保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的基础上,坚持以住院医疗救助为主,逐步扩展门诊常见病的救助。

4、住院医疗救助程序: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调查后符合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上报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