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报第八期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15:26:29

迪庆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专 报

第八期

中共迪庆州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

民族团结作保障 维护稳定促发展

——迪庆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迪庆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民族团结是做好我州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稳定促进迪庆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作为国内规范民族团结进步的首部法规,总结了我州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其颁布实施是迪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对迪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源潮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州落实省委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的具体步骤,也是我州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落实“一个目标、一个主题、四项任务”的重大举措。

全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精心设计载体,以不同的方式来开展活动,率先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唱响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旋律。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一次民族知识竞赛、民族团结事迹报告、民族团结文艺汇演、民族团结知识讲座、民族团结先进表彰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使《条例》进机关、进校园、进厂矿、进社区、进村寨、进寺院、进教堂、进工地,实现“八走进”。同时针对广大偏远山区,州民委还印制了藏汉双语、傈僳汉双语《条例》文本,方便广大党员群众学习。

各单位、各部门在颁布实施座谈会上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社会各界人士畅所欲言:

藏族代表扎西是一位德钦民族手工艺企业的领头人,他说:“近年来党的惠民政策非常多,各族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住上了安居适用的房、走上了宽敞平坦的路、喝上了干净卫生的水、用上了方便充足的电。迪庆各民族团结和谐,就像一个大家庭。”

政协委员鲁茸益西说:“迪庆作为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同一村子有不同宗教、同一家庭的成员有不同信仰的现象比较普遍,但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形成了包容共存的和谐局面。我们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局面,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集团作斗争,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团结。”

德钦寺管会主任斯那丁争结合近年来的感受说:“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非常好,不仅高度关注解决民生问题,而且非常关心重视宗教领域的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僧人,促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宗教界人士的教规教义所在,自己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出家守法戒、修行利国民,身体力行地贯彻执行《条例》,争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表率。”

工商企业界的代表李福芮是云南大理白族人,她说在迪庆生活十年,感觉到这里各民族之间十分和睦,人与人之间关系非常融洽,迪庆已成为她的第二故乡。她认为,企业界要秉承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的理念,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多讲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积极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亲情式”服务做好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结合迪庆藏传佛教点多面广的实际,颁布实施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将全州寺院、僧人纳入社区化管理,开展“亲情式”服务,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把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学经班补助、僧人低保都纳入了社会统筹的范围,给予了特殊照顾,实现所有寺院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把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各项政策体现到僧人身上,让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广大僧尼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广大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为迪庆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添砖加瓦。

三是开展不同层次主题实践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从2007年底开始,迪庆州连续3年抽调1200多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了“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和“千名干部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工作队广泛开展藏汉双语的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教育群众覆盖面达98.7%。我州始终紧扣“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主题,针对不同的社会层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在广大农村开展“幸福思源、脱贫感恩”为主题的感恩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命运靠忠诚,前程看民心”为主题的忠诚教育;在僧人中开展以“出家守法戒、修行利国民”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在学生中开展“继承革命传统,热爱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并且把每年的9月和9月12日分别定为我州的民族团结进步月和民族团结进步日,确定不同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来引导迪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所有这些主题活动的开展,真正确保了迪庆对伟大祖国的向心力、推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推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四是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为了保障迪庆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按照“六把尺子”的要求,迪庆州委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作为实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就有一名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截至2009年底,全州现有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少数民族有10040人,占总数的83.9%,其中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3956人,占公务员总数的84.9%;专业技术人员中少数民族608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3.2%。厅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总数的80%;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总数的82.7%;乡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总数的85%。

五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迪庆州把党的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工作来抓,启动和开展了“三建三带三创”藏区农村党建工程,即:强化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使党员成为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带头维护稳定和带领维护稳定、带头保护生态和带领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模范;创“小康村”、“平安村”和“生态村”。全州188个村(居) 委会党支部改设为党总支,有10名党员、100名村民以上的村民小组新设立了779个党支部,实现了村委会干部90%、村民小组长95%是党员和无“党员空白村民小组”的目标,全面完成了188个村党总支活动场所建设,新建了534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从金沙江虎跳峡到梅里雪山下,高山峡谷间,每一位党员都成为藏区的一面旗,每个支部都是一个战斗堡垒,共同促进迪庆的跨越发展。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