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纪委文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16:16:46

迪纪报〔2012〕1号                       

迪庆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报告

省纪委、省监察厅: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部署,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通知》精神,迪庆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监察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组成督查组,2012年3月21日至27日,先后对州直学校、香格里拉县、维西县、德钦县、开发区14所学校进行督查。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重点对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师生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现将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情况

近年来,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高度重视,随着我州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维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州教育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一人联系一所学校,加强工作组织力度,确保学校维稳安全工作。

(一)围绕学校维稳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务、政府及学校均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教育部门实行领导分别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成立了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安排、督促、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以制度建设、安全教育为主线,以落实责任、狠抓细节为具体措施,依托“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和长效管理制度,强化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一套完整的学校安全体系。

(二)围绕安全责任狠抓落实。各学校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责任追究,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中,与晋职、晋级直接挂钩,促进各责任人把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化到抓落实上,自觉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稳定隐患的排查机制及学校重特大事故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专项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有针对性进行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实地演练。三是健全完善校内安全监管体系。各级学校均建立了班子成员值周(值日)制度、出入校门人员登记制度、校内巡查制度、学生离校回校管理制度等,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探索培养学生干部为信息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动态。四是建立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建立了班级点名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每一时段都有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建立了与学生家长联络制度,学校密切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络,共同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监管的任务,寒暑假提示家长监护好自己的子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农村学校严禁学生乘坐危险性机动车辆、特别是三轮车返校或上放学。学生不明原因未返校或缺课、学生在校生病或有其它异常情况,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保证他们始终在家校监控范围内。五是坚持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坚持晨检和午检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保安门卫的作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三)围绕文体活动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各学校通过国旗下演讲、“课前三分钟”、教师周会、形势教育等活动,在师生中大力宣传“八看、三算账、一揭批、增强四个意识”等要求,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感恩教育;课外及周末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

(四)围绕学校维稳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大安全检查排查力度,结合学校实际和季节特点,组织专人对校舍、学生活动设施、食堂、消防设施、实验室、围墙、电路、路面等进行细致检查,不疏不漏,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危险源,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隐患。各校每半年进行二次以上全面安全大检查,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及重要环节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邀请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前追究、事后追究相结合。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学校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学校结合实际,采取了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措施,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一)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中的隐患。目前维西县第一、二、三中,州民中,香格里拉中学学校改扩建正在大规模施工中,对学校教学和师生人身安全影响较大。

(二)交通安全中的隐患。由于大部分被督查学校位于城市主干道旁,车流量大,部分学校门口无明显的减速、限速等交通标示,对离校回校学生安全存在巨大隐患;对于家庭地址离校较远的学生回家,学校虽采用联系车辆接送的方式进行,但途中安全监管还不到位。

(三)食品安全卫生中的隐患。由于学校学生增多,部分学校新食堂还未建成,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达不到标准,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学生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存在传染病相互传染的安全隐患。

三、建议

(一)要求相关学校对建设项目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加强对在校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

(二)建议交通、公安部门在各学校门口安装减速带、监控器,设置交通警示灯等,加大学校周边公安、交警巡逻检查力度。

(三)要求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食品监管和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四)要求各级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学生酗酒、打架斗殴、夜间外出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检查排查力度,确保学生安全。

(五)建议州直新校区建立公安民警执勤点,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安全。

                           中共迪庆州纪委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监督检查   学校   稳定安全   报告           

报: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省纪委监察厅综合室、执法室、问责办、检查四室、检查二室,

郭永东厅长,州委常委

发:三县纪委、监察局,开发区纪委,本委局各室,

州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纪委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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