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8 09:51:05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苗有发

 

各位代表:

我代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州委、省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4件221人,同比下降20.77%和30.72%,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6件19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4件408人,同比下降3.18%和20.47%,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36件308人。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受理该类案件71件80人,占受案数的23.36%,起诉52件61人,受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2件77人,占受案数的17.11%,起诉50件70人;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78件94人,占受案数的25.66%,起诉64件77人;受理涉毒案件21件29人,占受案数的6.9%,起诉16件23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宽严相济,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决定不起诉12人。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查起诉方式,强化教育、感化和挽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8件,发放救助金15.58万元。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等制度。利用举报宣传周、赛马节、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40余名群众的法律咨询。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类信访案件30件,其中控告申诉类16件,举报类14件;办理不服法院裁判刑事申诉案件5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件;接待来访群众260人次(含检察长接待)。积极稳妥应对涉检舆情,完善网上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投入“扫黄打非”、治枪治爆治恐、涉毒涉赌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认真开展“千促”活动,全州检察机关派出14名检察人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3·14”等敏感节点,加强维稳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15起,为群众协调资金120万元及部分物资。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7件,立案侦查16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立案9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立案7件7人,移送审查起诉18件18人(含上年结转)。提起公诉20件20人(含省院交办案件),有罪判决20件20人,挽回经济损失132万余元。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警示教育95次,提出预防报告2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成为党校对新提拔干部的必修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94件906人,全州检察机关实现电话及网络预约查询服务。

三、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件,立案监督后提起公诉3人。纠正漏捕3人,起诉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人。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落实量刑建议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公诉案件中对74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列席审判委员会10次。提请刑事抗诉案件4件,提出纠正侦查违法案件24件,提出纠正审判违法案件6件,发出16份检察建议,纠正漏犯4 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47件。其中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督促履行职责9件,支持起诉案件21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力抓好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件,建议对4名罪犯予以收监。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2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高度重视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强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两员”依法、充分履职,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庭审观摩评议8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各类程序性信息666件,法律文书225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9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实现了“全程、全面、适时、动态”监控和预警。受案567件1076册,送案审核298件,移送案件408件,接收外来文书2835份。涉案款、物入库91.63万元763件,出库98.54万元748件(含上年结转)。安排律师阅卷17件。电子卷宗录入27件60册,录入执法业绩档案共577件,实现了已办结案件100%的执法业绩档案上报率。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照重点整治问题,认真查找在司法活动中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公诉、侦查监督、反贪、反渎、案管办等部门,对全州两级院2013年以来的1017件案件进行评查,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四、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强化班子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龙头,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州委七届全会精神,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及领导能力。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及议事规则。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深刻认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丰富内涵,认真对照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政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真正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纳入机关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严格落实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110人次参加岗前培训和检察业务技能培训。扎实有效抓好招录工作,招录5名公务员充实到办案一线。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积极配合州委组织部进行人事档案审查。提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法律职务4人。积极推进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分别派出4名副科以上中层干部到昆明市检察院、德钦县检察院和扶贫挂钩点挂职锻炼。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检察文化建设促检察事业发展,州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严格执行廉政档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和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1件4人,给予检察纪律警告处分3人、记过处分1人。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得到逐步化解;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检察受援工作稳步推进。在援藏单位的帮助下,互派干警挂职学习13人次,受援资金40万元。二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全州检察二级网路由设备的升级改造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远程审讯、远程提讯系统建设,检察网络分级保护系统建设已通过国家保密局验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改革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三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检察工作仍然较为薄弱。四是办案科技投入不足,技术侦查装备落后,检察人员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较弱,还不能适应网络时代提高法律监督效能的要求。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州委七届全会精神,紧扣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主题,围绕迪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为我州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平安迪庆建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

始终保持对暴恐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铲除滋生暴恐犯罪的土壤;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

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敢于担当,依法办案。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细查、一查到底。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坚持惩防并举,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加大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三、围绕法治迪庆建设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法治迪庆建设。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巩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结合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二是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和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三是稳步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

五、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以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严肃队伍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落实帮扶责任,将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好做实<<<。

六、围绕保障现代化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科技装备建设步伐,大力推进检务保障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检察机关援藏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机遇,调整受援工作思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主动对接,积极推动受援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已绘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宏伟蓝图,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迪庆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持强基固本,固强补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为建设“示范区”和谱写“中国梦”迪庆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