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迪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1 17:07:38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州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迪庆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迪庆跨越发展、和谐稳定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奋发有为的五年。五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遵循党章规定,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执纪审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织密制度笼子,夯实“两个责任”

州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州委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自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州直单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推进主体责任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共同推进的局面,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改进考核方式,严格标准尺度,对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5个单位,由州纪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班子及“一把手”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市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督促推动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深入落实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等监督制度,24名州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全州20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述廉述责,对

572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出台《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加大对县市、开发区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力度,对34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力传导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出台《迪庆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全面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规定,实现了“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在州、县两级机关全覆盖,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州县两级派出(驻)机构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强化纪律检查,严明党的纪律

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纪律检查、专项巡察和派出(驻)监督的重点,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通过建立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培训、讲廉政党课、展播廉政公益广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5700余名干部到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1124名州管中青年干部进行廉政培训,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坚持教育在前,在维稳敏感节点、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前,通过文件、报纸、网络、手机报等平台反复重申廉洁纪律,常敲警钟。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党章党规“三进”等活动,建立了5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州纪委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职责的落实。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导向,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职责,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委推进落实迪庆藏区建设和维护藏区稳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独克宗古城恢复重建、震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贯彻州委全会精神以及稳增长、扶贫攻坚、“五网建设”、缉枪治爆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集中开展“吃空饷”、“六个严禁”、政务环境、公务用车等专项整治。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得以有效解决。

巡视(巡察)监督更加有力。狠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坚持问题研判与线索处理相衔接,专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执纪问责与制度建设并重,积极督促各级各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结68件,党政纪处分2人,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视整改工作获得省委巡视组高度肯定。探索建立巡视和专项巡察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婚丧喜庆事宜、换届纪律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8个,向被巡察单位转交问题事项35件,党政纪处分5人。专项巡察利剑作用得到了初步发挥,形成了有效震慑。

(三)扭住“四风”不放,形成有力震慑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年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等具体问题入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连点成线,持续发力。坚持铁面执纪,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收送红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团购商品住房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理23人;行政问责77件124人;全州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240余万元。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全州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22期,州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共对21人违纪问题进行曝光。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通过 “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795件。深入开展迪庆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咨询810件(次),督促上线部门办结反映问题776件。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全州193个村(居)委会均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防止基层干部腐败。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四项资金、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农村基层村务不公开、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58人。

(四)强化执纪审查,重拳惩治腐败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迪庆州实施细则,完善案件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执纪办案协作机制,发挥协同联动整体优势,形成依纪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合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在问题线索上,既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又注重主动出击,利用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在纪律审查重点上,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政治生态,又紧盯党风政风类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4件,立案16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9件,乡科级41件;党政纪处分17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47人。州纪委立案查办了赵玉红、李向勇等一批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综合施策精准防范,认真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到教育关口前移、提醒招呼在前。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专项巡察中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从“盯违法犯罪”向“盯违纪违规”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制定抓早抓小实施意见,狠抓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监督发现、谈话提醒、严肃查纠、通报曝光“六个环节”,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对73人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222名党员干部的问题予以澄清,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8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4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五)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州、县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执纪监督人员比例达到70.8%。全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州、县两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247个清理减少到59个,减幅76%。制定出台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州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同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确保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党章、党史等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高线”。注重纪律警示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底线”。制定加强州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用制度管住领导班子;制定关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用制度管住干部。建立健全各项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审查安全纪律,规范执纪行为,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实践充分证明,强力正风、铁腕反腐,顺应了党心民意,有着广泛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打击震慑力度不够,“四风”隐形变异仍然存在,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办事不公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严重。规范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不系统、不严密,制度执行存在不到位、时紧时松问题,不能腐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还没有真正转变观念,主业不突出,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得还不够,监督乏力、责任缺失。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存在作风不实、用权不严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攻坚战、持久战的最终胜利。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省纪委和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州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结果,是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凝聚着全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血和汗水。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州纪委常委会不断学思践悟,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定反腐败目标和决心。中央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省委提出严惩腐败和纠正“四风”的工作重点不变。州委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要我们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统一思想,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紧盯目标任务,把握节奏和力度,巩固拓展成果,积小成为大成,就一定能够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必须紧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是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所以能够保持好形势、好态势,关键在于州委率先扛稳抓牢做实主体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上级带下级,主动扛责、明责、问责,坚决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只要我们切实担起管党治党责任,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履好职、尽好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就能有效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州上下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不断把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三是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维护党的纪律是根本任务。纪委只有找准定位,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纪法分开,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才能不缺位不错位;只有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努力实践和运用“四种形态”,既严惩腐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又抓早抓小,把严明的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才能减存量遏增量,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只要我们紧紧咬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势头,就能实现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目标,逐步营造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四是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争取社会各界信任支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我们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切实为了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正是因为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正风反腐才取得今天的成效。只要我们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途径和渠道,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注重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就能赢得信任和支持,汇聚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五是必须着眼忠诚干净担当,锻造敢打能赢执纪铁军。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围绕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措施,打造了一支立场坚定、值得信赖、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地位越凸显,就越不能放松自身建设。只要我们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时刻绷紧严管就是厚爱这根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就能把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担起来。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迪庆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动摇的抓紧抓好抓实。

今后五年全州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纪律保证。

(一)坚持纪挺法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突出尊崇党章,确保法规有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颁布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高线”“底线”两手抓、两手硬,发挥道德感召力、凸显纪律约束力。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坚决贯彻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实践“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牢握紧纪律戒尺,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范并及时发现问题,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全州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州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和“十三五”规划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和州委权威。

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坚持把专项纪律检查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有效方法,围绕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是否合拍、项目和制度建设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满足群众期望是否合意“五合”为标准,推进专项纪律检查常态化,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

(二)强化担当意识,扛稳抓牢“两个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实现落实责任“全覆盖”,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督促同级党委监督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愿监督、会监督、敢监督。

坚持把追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追责和通报成为常态,强化震慑效果,倒逼责任落实。

构建落实抓早抓小预防体系。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以纪律为底线,以防治为目的,立足早防范、注重早发现、坚决早纠正,抓实教育警示、制度约束、监督发现、谈话提醒、严肃查纠、通报曝光六个环节,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经常性教育,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汲取传统家规家风精华,培育党员干部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挖掘我州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坚决严肃查纠,守牢纪律“底线”,对发现存在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早查处、早纠正,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从严执纪,严肃处理,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

(三)严格执纪审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坚定立场方向,紧盯目标任务。要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持续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保持定力,把握方向,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始终坚持对贪腐问题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县、乡两级纪委要把执纪审查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持续形成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要深化标本兼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不能腐;要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突出执纪监督的重点和特点。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审查放在首位,既抓腐败问题,更抓政治问题,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六项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司法案件处理、选人用人、惠民资金使用和重大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纪委要突出执纪特点,紧紧扣住“纪在法前”,实践“四种形态”,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用党纪的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坚决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式、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做到抓大不放小、抓早不放养,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扩大工作覆盖面。

严明审查纪律。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必须作为铁的纪律,贯穿到执纪审查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各项制度,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对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对违反审查程序规定、违规使用审查措施、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落实审查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级纪委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持续正风肃纪,严查基层贪腐问题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坚持看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扭住抓牢一个个具体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要及时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不正之风,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要加大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中层、基层”,认真解决“微腐败”问题。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严肃处理基层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行为,重点查纠违规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拖欠群众款物的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决胜仗提供保障,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着力深化巡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完善机制,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围绕“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坚持纪在法前,严明纪律和规矩,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完善巡察联动机制,坚持州级统筹,统分结合,异地展开等方式,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和拓展,强化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形成全州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五)从严管理队伍,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越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各级纪委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与深化“三转”有机结合,坚持把突出执纪特色、提高执纪效果作为“三转”的目标任务,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

推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各级纪委都要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遇事多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放下架子,不能坐等上门。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全局性、实践性课题研究。要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

带头严守纪律规矩。打铁还需自身硬。纪律检查机关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领导干部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讲政治、顾大局,讲纪律、守规矩,讲正气、树形象,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反腐倡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迪庆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