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甸城区地下党支部的建立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8 10:45:59

中甸地下党组织工作是在中共滇西工委的直接领导下,派遣本地区本民族的先进分子回乡工作,逐步凝聚革命力量,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的革命活动。

1949年5月20日,中甸藏族知识青年刘汉勋、何其昌二同志经和万宝、孙致和介绍在丽江入了党,后派他俩回中甸工作,其主要任务还是建立武装组织,组建骑兵队,建立和发展地下党组织和党的外围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团结争取上层人士,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为实现中甸的解放而奋斗。

1949年6月初,何其昌、刘汉勋二同志回到中甸后,由于他俩在县城青年人中有较高的声望,而且自身也持有一些枪支弹药,因此一到中甸便加入了县城群众性的防卫组织——城防义务大队。

何其昌、刘汉勋参加了城防义务大队后,由于表现和态度都好,得到了群众的信任,被选为常务委员。他们在协同正副队长做好全面工作的同时,对主要骨干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形势宣传工作,启发他们的思想觉悟。除发展城防义务大队主要成员闵鸿兆、和鉴尧、杨善徵、余英、朱学富外,杨杰、杨连、钟阿八、余灿奎、松永年等什长也发展成为党员。

1949年8月28日,滇西工委派王以中等同志组成代表团到中甸与汪学鼎商谈,做统战工作,同时指导中甸地下党工作。9月1日晚,王以中为赵宝鹤和闵鸿兆同志履行相关入党手续。9月2日,王以中同志领导组建中心镇城区党支部。指定何其昌为党支部书记,刘汉勋为副书记,赵宝鹤、何世昌、闵鸿兆为支部委员。由何其昌、刘汉勋负责发展组织,赵宝鹤负责城防义务大队工作,何世昌、冯如璋和陈覃恩同志负责“民青”。因为当时没有党章,王以中同志将发展组织的原则详细写成“建党工作守则”,要求何其昌他们遵照执行。至此,中甸城区第一个党支部建立。

谈判后期,因汪学鼎背信弃义,在代表团返丽路上,派心腹在箐口伏击,杀害李烈三等四位同志,制造了“箐口事件”。继而配合国民党保安团围剿金沙江沿岸解放区,镇压革命人民。白色恐怖笼罩着县城,汪学鼎对城区施加压力,一旦发现中甸城区搞解放,要抄家灭族,还企图谋害赵宝鹤、何其昌等同志。为此,城区党组织一直未能正常开展工作。

直至1950年3月,滇西北地委派蒋杰同志来到县城省立小学,对城区党员重新进行了审查登记,并以监誓人的身份让所有的党员重新宣誓入党。之后又发展了松永华、洪寿祥、蒋熙、谢国栋、叶德祥、冯如玺、杨发春为党员,为中甸城区地下党支部力量的壮大及掌握武装、开展迎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史研究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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