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0 16:47:57

1、政策依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2、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服务组织。

3、补贴机型:由项目区农户在国家公布的补贴目录范围内选择。

4、补贴标准:我省总体上继续执行30%的补贴标准,“血防区”继续执行“以机代牛”50%的补贴政策,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额提高到12万元。

5、办理程序:购机农户到乡(镇)农经站进行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农户将申请表交至县农牧局,由县农牧局统一录入至“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并公示7天。公示期限届满后无异议的,县农牧局将《发放补贴资金指标确认书》发放至农户手中。农户持申请表、《发放补贴资金指标确认书》、身份证到指定销售点购买指定机型。补贴额由经销商到省农业厅进行报销。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