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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简 报 第三十四期 中共迪庆州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 迪庆州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迪庆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藏族自治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迪庆州紧紧围绕“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突出“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主题,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中心工作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党旗在雪域高原高高飘扬,党徽在人民心中熠熠生辉。 一、 主题明确 维护民族团结和藏区和谐稳定是迪庆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推动迪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迪庆州紧密结合实际,始终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在思想认识上求统一,在活动载体上求创新,在实际效果上求突破。一是广泛动员。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提高党员意识、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准则,增强全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二是突出主题。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创先争优的目标要求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内容中。在农村,要求农村党员在争当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领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中争优秀;在机关,要求机关党员以“想一想岗位职责,比一比工作奉献,争当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为实践主题,作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准;在社区,开展以“温馨社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为创建目标的主题实践活动;在企业,开展以“查和谐氛围、比团结、创和谐班组”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实施公开承诺,党旗下宣誓承诺,亮牌示范上岗,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形成合力。以创建平安村、建立示范点、评选表彰先进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等为主要内容,整合社会资源,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党员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深入排查调处民族团结隐患,把工作做到村、做到村民小组、做到农户。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庙)活动,着力加大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强化广大群众和寺庙僧人的法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 二、重点突出 迪庆州始终把创先争优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个环节,党组织围绕民族团结创先进,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当优秀,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中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一是在全国藏区首家依法颁布实施《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寺庙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通过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规范了管理程序。为学习贯彻好条例,迪庆州将《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相关知识汇编成册,分发到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手中,作为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重点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争创主题。二是确立民族团结节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每年9月12日是迪庆州民族团结节,每年9月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月,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文艺汇演、评选民族友好使者、理论研讨、设置民族团结盛宴,民族团结书画展览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个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全州各民族的团结进步意识。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中,今年的首次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已全面展开。三是坚持在民族团结进步中培养选拔干部。坚持民族地区的选人用人导向,重点培养选拔坚持科学发展有方法、维护民族团结有措施的优秀年轻干部,增强全州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做到人口上千的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处级干部,在干部的选拔培养上体现民族平等,并将干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全州厅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总数的78%;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总数的83%。四是强化主题宣传造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采取开办专栏、专题研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经验和模范事迹,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 三、载体丰富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迪庆州采取多项措施,多轮驱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是是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创建目标,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分别选择代表性强、民族特色鲜明的藏族、傈僳族、纳西族、彝族等民族小聚居和大杂居村寨作为示范点,在理顺邻里、村与村、各民族和谐关系中建章立制,采取村村连建、企村共建等有效形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示范点的带动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二是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对为民族团结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乡级两年一表彰、县级三年一表彰、州级五年一表彰活动,获得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称号的个人,享受同级劳动模范的待遇。同时,深入开展维护民族团结评星挂牌和流动红旗颁受活动,进行专项评比和激励表彰。通过切实有效地激励机制,激发党员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积极为党组织和党员维护民族团结搭建平台。通过设立重大节日党员责任区,宣誓承诺,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服务窗口,组建维护民族团结先锋岗、志愿服务队等措施,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维护稳定、促进团结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届康巴艺术家和民族团结节筹备期间,全州各领域的共产党员胸佩党徽,奔波在各个现场,义务为“两节”服务,落实党旗下的承诺,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维护民族团结的精神风貌。 四、责任落实 把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领导责任。二是组建行业指导组,按党组织类别提出的创建要求实行分类指导,体现实践特色,增强针对性。三是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实行领导定点挂钩联系指导工作,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和督查。四是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主体责任制度,将民族团结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年度述职和考核考评范围,进行重点考核。五是实行联动督查促动机制。采取巡回检查、专项督查、下级测评、同级互评、上级考评的方式对开展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点评,确保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成效凸显 通过抓争创,促团结,迪庆呈现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一是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迪庆经受住了西藏3.14事件、新疆7.5事件的严峻考验,成为藏区发展稳定的一面旗帜。二是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下,依靠全州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党员干部的团结拼搏,迪庆经济始终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一五期间,地方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279781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636560万元,平均增幅为19.7%,在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中名列前矛。人均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7626元增长到2009年的16840元,在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中排名第二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425元增长到2009年的2936元,年均增幅为19.8 %,在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中增幅排名第一,成为迪庆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三是民生问题得到改善。围绕“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的发展思路,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促民生,水电、矿产、生物、旅游为支撑的优势产业日益发展壮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提升,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事业深入推进,党的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真正在发展、稳定、团结的进程中逐步走向文明、富裕的新生活。四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不断涌现。以龚曲此里为代表的享誉全国的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在创先争优中不断涌现,在今年的民族团结节活动上,全州10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100个模范单位、100个模范农户、100个模范居民户和100个模范个人“五个一百”先进典型代表在悠扬的国歌声中走向了领奖台,唱响了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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