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察局机关党总支工作制度(试 行)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16:06:43

 

为切实履行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察局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委局机关党总支内部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委局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党总支书记、委员及各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参加党总支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通过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学习目的。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围绕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议大事、谋全局、抓方向,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著作;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

(三)学习方式。各支部党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习和研讨选题的建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确定。将学习内容和时间提前通知参加人员。参加人员要按照已确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学习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党总支全体党员平时要加强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选定专题研讨题目,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二是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报告。三是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习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四)时间安排。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

 (五)学习要求

1.每一位党员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需向组织请假;做好学习笔记。

2.党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平时要突出抓好自学,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而使每个党员达到:理论上保持清醒,政治上保持坚定,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高尚人格修养,工作上干劲倍增的要求,在群众中模范地起好带头作用。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支部)会议

1.党总支委员会议(支部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委员主持,由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参加,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可视会议内容情况,决定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总支委员会议、支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党总支委员会议(支部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党委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指示等。

(2)研究部署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

(3)研究委局机关党总支有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其它需要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和事项。

(二)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是指委局机关全体党员或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而召开的大会。

2.党员大会由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3.党员大会、总支、支委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如有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4.有关要求

(1)党总支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大会中心要突出,议题要明确,并将会议内容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每次举行党员大会,都要有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同意的人数、不同意的人数、弃权的人数),会议记录要有专人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4)党员大会必须要有全体党员一半以上人员参加方为有效。

5.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安排本党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主要工作和要求。

(2)定期听取、讨论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选举总支委员和推选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党小组会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可设党小组。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落实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好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对预备党员转正提出意见,提出对党员奖惩的建议等。

(四)党课

要坚持讲党课的制度。委局机关的党课原则上由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党支部也要组织党课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各支部党员及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在党课教育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聘请领导和党校教师作专题辅导,也可采取确定专题进行座谈讨论,丰富党课内容,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三、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总支对本总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纪执法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党总支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生活的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

2.配合开好州纪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积极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州纪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如实反馈;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情况汇报。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程序 

1.总支委会要根据总支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会议内容,提前做好准备。 

2.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其委托的总支委员主持。 

3.总支委会需形成决议时,要坚持集体讨论通过。决议形成后,总支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4.要做好会议记录。

(四) 党总支党员大会工作(会议)程序 

1.总支党员大会一般由总支书记主持,如果总支书记不能到会,可指定一名总支委员主持。 

2.总支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是:会议主持人说明会议内容、要求等;总支负责人报告工作或进行会议相关内容;党员讨论并发表意见;有些内容如需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3.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工作需形成决议时,要发扬民主,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赞同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方为有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后,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 

(五) 党总支基础资料规范

根据党总支职能和党建工作需要,总支要建立总支工作会议记录簿、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者名册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委局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联系实际,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总支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二)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实行党总支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行政负责人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总支要经常分析、研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性。

(四)党总支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州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发展工作。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要确定培养人,认真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六、请示汇报制度

党总支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支部向党总支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党员应以参加党支部会或口头、书面的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二)党支部向党总支不定期地汇报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或请求解决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专项工作任务等情况。

七、组织生活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委局实际,讨论总支、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情况,发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分析群众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8.组织其他一些对党员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措施。

1.对党员进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2.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考勤制度。

3.党的组织生活要讲求实效。会前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都要解决一两个问题。

4.党员无正当理由,严禁无故缺席不参加组织生活。

八、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要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党性为重点,围绕工作、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书面汇报材料。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向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个人汇报要实事求是,详实具体,内容全面。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缺点。要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全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整改措施。

(四)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自我批评时,要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或错误,襟怀坦白,自纠自查。开展相互批评时,要讲党性,讲原则,一定要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无原则纠纷。要通过交心谈心、交换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沟通思想,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增进团结,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形成“一盘棋”的思想。

(五)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自查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会上其他同志提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一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是否解决,改正提高如何。

(六)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有计划地参加下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讲形式、走过场,不重实际内容,敷衍了事的要坚决制止;达不到效果和目的的要重新开展。

(七)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符合实际。同时,不得擅自传播会议内容。

(八)委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副处以上干部,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总支或支部对党员在一个年度内的思想、工作、学习、党风、党纪、组织观念、模范作用、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议和评价。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

2.坚持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

3.坚持实事求是。

4.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委局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委局改革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现阶段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和指定的文件、材料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讲求实效。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模范作用、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在支部会上,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和范围,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对每个党员都要作出客观公正的的评议意见,并转告本人,应在支部大会通报,评议结果报总支委员会。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总支或支部通报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组织处理程序,本着组织处理要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的原则,进行组织处理。

(四)评议的时间要求。

每年进行一次,时间放在11月份。

(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凡情况不明,没有方案,不宜急于开展评议。

2.严格要求,认真评议,不能“走过场”。

3.坚持公开、民主,增加透明度,使这项工作始终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

4.每个阶段的评议工作都要组织检查验收,不足的要补课。

5.注意掌握政策,慎重抓好处置工作。

十、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要经常征求职工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问题的决定,事先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要通过走访、谈心等多种形式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总支的凝聚力。 

(三)党总支委员要分别与党支部建立联系点,加强对具体工作的联系与指导。

(四)定期听取工会、妇女小组等群众组织对党总支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党总支换届改选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换届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 

(三)党总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当好班长,搞好协调;委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属委局内重大、重要问题,都要由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党总支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总支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还要不定期地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和指导。 

十二、党总支(支部)会议表决制度

党总支(支部)会议表决制度指的是在党内各种会议上选举或通过决议、决定所采用的方式。

(一)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均以一票计算。

(二)在总支(支部)委员会内部不论是书记还是委员,在党员大会上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他们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三)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表决的形式主要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不记名表决等。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主题词:  管理      制度      通知                      

  抄送:  纪委常委、总支委员。                           

  委局机关党总支                   2008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22份)

责任编辑:郜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