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七抓”留痕廉政文化结硕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16:46:11

近年来,云南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省文化建设总体布局,以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为载体,深化廉政文化抓机制、抓活动、抓阵地、抓精品、抓结合、抓宣传、抓推广“七抓”活动,全力提升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

抓机制,打基础

云南省各州(市)和县(市、区)分别成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通过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资助等多种渠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保障。此外,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逐步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抓活动,造氛围

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如德宏州于2012年5月至10月在全州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以举办一期成就展,举办一次廉政文艺作品汇演,组织一次党性纯洁大讨论,组织一次廉政知识网络测试,开展一次正反典型警示教育,举办一期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等为主题的“十个一”主题教育活动,促进了廉政教育实现系列化、规范化,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抓阵地,建平台

巩固和发展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五合一”的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党报、电视台及电台开设党风廉政专栏、热线,定期出版自办刊物进行宣传,与各类新闻单位建立宣传报道联动机制。依托电台、电视台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持续开展了“倡廉洁、树清风”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不定期通过手机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建立网站,开设“网上举报”、“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信箱”、“廉政访谈”、廉政网络测试等网上宣传教育专栏。依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廉政书屋。依托各地的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建设廉政文化活动室、廉政文化主题展示区等,实现了廉政文化学习阵地、宣传阵地、活动阵地的城乡、媒介全覆盖。如会泽县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搜集了大量红军过会泽时留下的物品创办红色文化展览馆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并成为第一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抓精品,重特色

依托边疆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如德宏州用民族干部宣传廉政、民族语言讲解廉政、民族文字阐述廉政、民族节庆展示廉政、民族文化体现廉政。同时,以民族文化为根,积极创作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边疆民族廉政文艺精品佳作,如德宏州的大型廉政傣剧《刀安仁》,曲靖市的大型花灯剧《草鞋县令》、花灯歌舞《唱个花灯说忠诚》,大理州的吹吹腔《绘宏图》等。此外,创作和演出了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廉政文艺节目,如新平县的傣族歌曲《帕织央》、《挑花箩》等,德宏州芒市的傣族民间歌手金莫栓将创作的廉政傣语民歌,免费赠送给傣族群众,并走村串寨,远到保山、怒江演出数百场次,深受观众的喜爱和好评。另外,深入挖掘地方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建设文化园区、长廊等。如景谷县威远镇江东村的双语廉政文化长廊就是采用汉语和傣语,运用时代先锋廉洁典范、廉政诗词书画、廉政山歌谜语、箴言警句等14种表现形式,由69个宣传版面组成的壁画长廊。

抓结合,强实效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机关,把廉政文化创建与创先争优活动、“四群”(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和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部门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让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争当廉洁典范、为民模范过程中,锤炼党性,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在学校,把廉政文化创建与师德师风教育、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开设“崇尚廉洁”教育课、举办“让廉洁成为生活方式”主题班会等活动,使廉洁的种子在校园里生根发芽。在农村,把廉政文化创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组建农村廉政文化业余文艺演出队,以演出地方戏曲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把廉政文化融入乡风文明建设之中。在社区,把廉政文化进社区与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基层党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之中。在企业,把廉洁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在企业各种宣传载体上开辟廉洁从业专栏和专题,组织开展廉洁从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人员牢固树立“诚信兴企、廉洁兴企”观念,自觉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在家庭,把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与创建特色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送廉政信函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家属把好自己的家门、管好身边的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亲属当好廉政宣传员和监督员。

抓宣传,扩影响

以省、市、县三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各级示范点认真挖掘工作亮点和特色经验,及时通过信息简报、工作调研、现场观摩、理论研讨等形式,对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在示范点建设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以广泛宣传好、推荐好示范点的成功经验,树立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为重点,各级示范点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走出去”和“请进来”,加大相互学习借鉴的力度,实现示范点建设成果的多重利用、有效共享。

抓推广,促发展

在积极探索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中,深入研究,把握规律,及时解决示范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和充实示范点建设内容,进一步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水平。采取申报、推荐、交叉检查、考评等方式对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评审,不仅保证了示范点的代表性,而且也使示范点建设的成功做法得到了有效推广。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廉政文化示范点6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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