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给重大项目涂上“防腐层”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16:55:36

日前,云南省出台《关于加强桥头堡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给重大项目涂上“防腐层”。

《意见》强调,将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桥头堡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等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范围。对政策落实、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资金使用、项目验收六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高风险点进行防控。

在强化廉政教育方面,《意见》明确,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作为项目验收合格的条件和参与其他项目竞标时的重要审查内容。同时,加强桥头堡建设项目立项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变更管理和财务管理。通过政府电子门户网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桥头堡建设有关政策措施、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情况,建立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信息服务和绩效评估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把桥头堡建设重大项目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进行跟踪问效。统一制定项目建设《廉政风险告知书》,通过网站、公示牌等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确保防控取得实效,该省要求建立四项责任机制。一是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和政府督查室、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发展改革委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桥头堡建设监督检查加强预防腐败的有关事宜。二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稽查等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办桥头堡建设案件的有关情况,向发展改革委通报。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全面督查、不定期重点督查、动态监测和年终考核评估等方式,加大桥头堡建设督查考评。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地各部门未开展防控工作或工作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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