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做到组织保障到位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9 10:02:49

 德钦县公安局  门闩 

坚强的组织保障是不竭的力量源泉。要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必须有坚强的组织领导。

成立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及活动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办公室工作例会及督察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各级党组织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清理思想,带头查找差距、整改提高,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州、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实践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做到教育内容、时间、人员、笔记、心得体会、整改措施“六落实”,确保学习全覆盖、无死角。

科学统筹,促进整体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游离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纪意识,努力提升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本职工作出成效,杜绝“单打一”,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群众工作能力的明显提升,要以制度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廉洁从政制度落到实处。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州委的要求,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