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6 11:24:32

李健,男,1984年1月出生,单位迪庆州公安局开发区直属分局民警。

主要事迹

李健,男,1984年1月出生,白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201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在迪庆州公安局开发区直属分局担任社区民警至今。民警李健从警两年多以来,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做自己的第一要务,在看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他奋不顾身,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雄风。其先进事迹如下:

一、挺身而出为人民,奋勇擒贼不留名。

2013年3月30日晚上7点,公休回家探望家人的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李健,正准备在香格里拉县客运站搭乘班车回老家。突然,他听到“抓小偷”的喊声,紧接着一个黑影从李健的身边蹿了出去,李健马上与热心群众一起追了上去。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从一小门溜进了附近一栋办公楼里,李健迅速做出判断,安排围观群众守住大楼出入口处,自己追进了办公楼里,逐楼进行了排查,终于在二楼卫生间的水箱缝隙处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然而,李健在见到闻讯赶来的辖区出勤民警时悄然离开了。李健同志正是用他的实际行动,表现了人民警察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了人民警察的风采,为警徽增添了光彩。

二、危难之时显身手,从容救人展雄风。

2013年5月14日07时32分,在开发区辖区内国道214线,连接丽江市与迪庆州两州市的松园桥上有一辆轿车从桥面坠落于桥下江边,造成人员伤亡,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应急任务后,李健同志身先士卒,和分局民警一起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了紧急处置。到现场后,李健同志第一个滑下接近70度的陡坡来到事故现场,把一位受伤较重的伤员慢慢的拉出了轿车并且把伤者背到了桥面上。将伤者送至桥面后,李健又再一次来到了事故现场。李健与救援队伍经过近1个多小时的艰辛救援,3名伤者和1名死者被一一送至桥面。救援过程中,李健摔伤了膝盖,但他还是忍着膝盖的疼痛主动承担起了整理尸体的任务。在“5·14”车辆坠桥事故处置过程中,李健同志面对险情的关键时刻,做到了临危不惧、从容挺身,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无可畏惧的英雄本色,得到了伤者家属的连声道谢和现场群众的高度称赞。

三、 临危不惧除火险,抗灾救民当先锋。

2013年12月29日下午4点,距离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龙虎小组村子大约100余米远的北山麓草坪燃烧起了山火。火灾发生后,李健以最快的速度和分局民警一起组成应急分队赶赴火情较为严重的礼仁村委会龙虎村民小组。救援队伍赶到龙虎村小组后,李健组织人员迅速转移村里的老人、妇女、儿童至安全地带。同时,迅速动员青壮年村民一起参与到火灾扑救工作中。他身先士卒,奋力砍开林木,开设防火隔离带。经过救援队伍的艰苦奋战,12月30日凌晨,火势得到了基本控制。奋战了一昼夜的李健顾不上休息,带领巡逻队再次进山,对山上的余火进行扑灭。终于,在全体参加扑救山火的分局民警和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下,使这场森林火灾在12月31日上午被全部扑灭,开发区龙虎村小组和老虎箐工业园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护。这次扑火行动中,李健不顾个人安危,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大火中挺身而出,以自已的人格表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李健同志从警以来,他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警察讲原则、讲奉献的高尚情操,体现了一名人民警察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的爱岗敬业精神。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勤勤恳恳在地为公安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

 

 

责任编辑: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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