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打蝇”力度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9 08:48:51

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一论述,为十八大至今的“打虎拍蝇”奠定了基调。在2013年的中纪委全会上,习近平说,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4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迈上新台阶。”这些都发出强烈信号,督促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群众身边的腐败指的是基层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亲属或他人非法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其他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形式,主要指发生在征地拆迁,矿山资源开发,各类学校办学中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等的行为。

加大“拍苍蝇”力度,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一是要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情况的曝光力度,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等网络平台,对案件的立案、调查、党政纪处理等各阶段情况,一律公开曝光,增强办案震慑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在工作中不负责,查处不到位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采取“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违纪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三是实行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办案人员各自对办理的案件承担法定责任,这种责任从办案之日起一直延续终身,如果所办理的案件出了问题,只要办案人员还活着,就要依法追究他的责任。这将对办案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责任就是担当,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进行问责。另外,一个地方如果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那么这个地方党委的领导就负相应的责任,纪委也要负监督的责任。要把问责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通过加大问责的力度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作者:迪庆州纪委宣传部  杨洁)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