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7 18:13:13

—— 2008年4月26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鲍顺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全州法院在州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3件,审(执)结688件,结案率为89%。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依法打击犯罪,着力维护稳定

  全州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发挥刑事审判的威慑、制裁、惩处、预防、教育及警示作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53件,减刑假释案件3件,均已审结,结案率为100%。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注重人权保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妥善调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弘扬传统美德和良好风尚;慎重审理涉及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1件,审结292件。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全州法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谐,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较好。

——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

  全州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要求,妥善处理“官”民矛盾,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其中一审5件,二审2件,审结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件,结案35件。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矛盾较为突出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增强执行效力,维护裁判公信

  全州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的分离,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方式,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借助社会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使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4件,执结167件,执结标的总额1896.6万元。2007年6月27日,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对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全州法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一是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制度促进司法规范化。二是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三是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实行错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杜绝超审限。四是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五是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安全保卫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全州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彻到工作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全州法院均建立了立案大厅,公开立案规定和收费标准,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通过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指定辩护人,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办法,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2007年全州法院共减、免诉讼费6.7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指定辩护人28件,涉及37人;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畅通信访申诉渠道,专人办理,层层负责,及时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好工作,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全州法院以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提高素质为目标,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确保审判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二是实施人才强院措施,加大法官学历教育和培训力度,使司法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三是加强法官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做到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四是改善和加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开通州、县人民法院网,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法院工作,宣传法制建设和法律知识。五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全年共有4个先进集体,4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的表彰,1人获全省“十佳法官”称号。六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七是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加强基层法院班子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工作基础

  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条件,是人民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不断改进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条件,不仅是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基本的司法条件,同时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充分体现党执政为民宗旨和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全州法院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被列入全省“两所一庭”第一批建设项目的香格里拉县金江,三坝法庭,德钦县拖顶法庭,维西县塔城法庭在年内相继完工并投入使用。中院审判法庭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通过政府采购,全州法院购置了100多万元中央政法专款补助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根据上级部署,中院会同州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迪庆州县级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要求从2007年开始三年达标,为基层法院司法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体会到,人民法院的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强队伍建设,始终不渝地坚持司法为民,追求公正与效率,才能在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建功立业。总体上看,全州法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加强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向关心、重视、支持、爱护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全州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譬如:执行工作的措施和方法不多,“执行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在适用法律上指导力度仍不够,在工作中存在着只注重个案的指导,欠缺在适用法律上的普遍指导;州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拆迁后至今还租房办案,影响了国家司法形象,新的审判法庭尚未动工建设,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全州法院进一步探索新举措,立足自身抓好整改,同时也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8年的主要任务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今年全州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推进迪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全州法院将按照“11126”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审判和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我们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途径。全州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

  刑事审判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同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对危害国家利益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以及“涉黑”犯罪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要依法予以严惩,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要在法律范围内从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要重视证据审查,加强同检察、公安机关的协调,研究解决证据搜集、固定、审查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精心审理好各类案件,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调解方式和方法,积极推行以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和解和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为内容的机制。加大调解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认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无论调解和判决,都要有利于案结事了目的的实现。既要加强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的化解矛盾功能,又要防止久调不决,影响案件的及时审结。要正确处理案结事了的关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今年,全州法院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的规定,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方面取得进展。

  执行工作要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要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全力做好立案、申诉、信访和再审工作。立案工作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对群体性纠纷等敏感案件,注意掌握立案时机,采取适当立案方式,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延伸立案功能,从立案环节开始组织调解,尽量将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申诉信访工作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要耐心做好劝说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再审工作作为最后一道救济程序,要把好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原判决确有错误的,要依法予以纠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全州法院要把班子建设、法官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全系统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大学习、大讨论达到队伍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和循序渐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遴选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增编补员工作。高度重视法官司法廉洁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三)加强信息、新闻宣传和调研工作

  信息、新闻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监督和促进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州法院要继续抓好这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反映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前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五)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根据法院工作的特点,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把全州法院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审判权正确有效行使。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对中央财政补助的办案经费,要坚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办案专款专用。二是继续抓好中院和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力争在三年内全部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认真抓紧做好中院审判法庭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落实土地,争取年内动工。三是进一步加强装备和“两庭”建设,要按照中央政法补助专款新一轮规划,编制好物质装备计划。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省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全州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起一流的平台。要努力提升法院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

  各位代表,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人民法院的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全州法院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本次州人代会精神为动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平安迪庆而努力奋斗!

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08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