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好“牛鼻子”把好“总关口”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30 09:43:49

6月21日,中共云南省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党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决定了事业的帮助《规定》的出台,即巩固升化了全党动手抓党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又明确党委、纪委各自的责任,分清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但是,现阶段还出现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还是停留在一些形式上,停留在开个会议、下个文件上,没有真正发挥其在统筹谋划部署、对上报告对下检查、纠正“四风”、选人用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及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多数时候认为只要是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都是纪委的工作,这样纪委就成了落实责任的主体,与中央提出的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不符,就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关口”和“牛鼻子”。笔者认为,要改变现阶段的这种局面,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四是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巩固深化全党动手抓党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确保党中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德钦县纪委 都吉卓玛)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