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7 11:07:28

我国有着较多的立法、监督、执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定不少。但在法律的执行上,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是法制及监督制约机制的空洞乏力,许多行政管理部门的渎职滥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有部分行政管理者为一己之利,化公权力为个人权力以言代法。

人民群众对滥用职权、以权代法等问题深恶痛绝。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刻不容缓,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了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制轨道上开展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不是法律制定得如何多,而是法律执行得怎样。作为公民,要学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从中央到乡镇,每一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每一个单位都要依法办事,才算是法治国家。(维西县委政研室   和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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