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遵纪守法,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9 11:23:58

何为“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好干部”标准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思想,要把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只有这样,我们党的事业就会朝气蓬勃、生生不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会薪火相传、蒸蒸日上。

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又有所不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的今天,我们需要建设一支适应“新的历史特点”的好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我认为,首先作为一名好的干部,首先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既是更好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必要要求,党员干部也应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灵魂。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三句话”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朴素表达,为我们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二,干部要管住自己,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个人干净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云南广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三省吾身”,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第三,党员要认清自己责任上肩,坚持敢于担当的从政准则。当前,云南改革进入攻坚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风险更大、难题更为集中的挑战,这就要求云南各级领导干部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在敢于担当中历练提高,在真抓实干中建功立业,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要适应和融入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经济发展三个新常态,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行为新常态。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敬业、勤业、精业,做一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建塘镇 雷玉洁) 

 

责任编辑:赵德玮